律师咨询 > 找律师 > 山东律师 > 临沂律师 > 河东区律师 > 河东区学校侵权律师
  • 河东区学校侵权律师-张峻源律师
    山东法笃律师事务所 兰山区上海路与孝河路交汇处西南IEC国际企业中心2623室
    5.0

    来自198人评价

    帮助人数:95
    155-8995-8273
    更多> #律师简介:张峻源律师,山东法笃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法学本科专业,法学学士学位,具有扎实的法律理论基础。办案准则“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擅长刑事辩护、债权债务纠纷、合同纠纷。电话15589958273
    咨询律师
其他人都在看:
临沂律师 河东区律师 河东区学校侵权律师
  • 监护人对无/限民事行为能力者造成的损害负责,但监护人尽责可减轻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对未成年人的管理和保护不力导致伤害,须承担侵权责任。 #损害赔偿 1363次阅读
  • 监护人对无/限民事行为能力者造成的损害负责,但监护人尽责可减轻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对未成年人的管理和保护不力导致伤害,须承担侵权责任。 #损害赔偿 958次阅读
  • 学校在学生损害中通常无需负责,前提是已尽管理职责。若无法提供有效证据证明依法合规管理,即使尽力,仍需担责。学校需证明已履行应有职责,否则责任难逃。 #损害赔偿 1478次阅读
  • 所有学校有义务为在校生办正规学籍,转校或升级学生由接收学校通过电子系统启动转移,经原校和相关部门审批。转接过程须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籍变更。 #损害赔偿 1389次阅读
  • 校际欺压,历史不可追溯,现属侵权私法行为,因未致严重后果超诉讼时效。它属于学校暴力的一部分,区别于广义暴力,涵盖直接和间接欺凌,多发生在学生间,尤其在校园内外。 #损害赔偿 1094次阅读
  • 学校在未尽教育和管理职责情况下,可能导致未成年人在校内受伤,需担责。若能提供充分履行职责的证据,可免于责任;反之,学校需依法赔偿,因其负有对学生安全的法定管理义务。 #损害赔偿 1359次阅读
  • 学校对校内设施导致的儿童伤害需负责,除非能证明已尽管理教育职责;非设施问题引发的损害,校方在未能举证充分履行职责时需担责;校外第三方直接致害则由第三方负责。 #损害赔偿 1146次阅读
  • 律师信息完善
    108项真实律师信息,助力律师筛选
  • 亲办案例丰富
    律师亲办案例一键查询,放心靠谱
  • 平台服务数据齐全
    服务信息数据化呈现,律师服务一目了然
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