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咨询 > 找律师 > 河南律师 > 信阳律师 > 固始县律师 > 固始县学校侵权律师
  • 固始县学校侵权律师-龚芳芳律师
    河南长进律师事务所 河南信阳市浉河区鸡公山大街225号3楼
    4.9

    来自71人评价

    帮助人数:1863
    #律师标签: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189-0376-7118
    更多> #律师简介:龚芳芳律师,河南长进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从事律师行业以来为数以万计的当事人细心专业解答咨询,深受当事人的信任与尊重。对婚姻、合同、债权债务、等类案件有深厚的专业功底,认真负责地态度对待每一个案件,充分发挥律师应有的作用,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以细心、诚恳、热情、专业的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凭着其深厚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当事人和顾问单位避免、减少损失了很多不必要的损失,赢得了当事人的尊重与信任。
    咨询律师
  • 固始县学校侵权律师-章燕律师
    河南竞远律师事务所 信阳市羊山新区新十八街文博嘉苑3号楼11楼
    5.0

    来自34人评价

    帮助人数:9999+
    #律师标签: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185-3838-9896
    更多> #律师简介:章燕(微信,手机同号),河南竞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章燕律师理论功底深厚,专业扎实,能迅速找到案件的突破口,办案细致、严谨,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入行以来承办了大量的民商事案件,常年担任多家大型企业的法律顾问。在多年的执业生涯中,章燕律师以交通事故、婚姻家庭、房地产案件、刑事辩护为核心专业方向,在该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维护了众多当事人合法权益,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信赖和好评。典型成功案例(部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1.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信阳中心支公司与彭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上诉案;2.韩某诉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为受害人争取赔偿30多万元;3.高某诉詹某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上诉案;刑事辩护4.王某涉嫌寻衅滋事不起诉案;5.政府违法强拆致吉林省辉南县辉南镇长被砍死案,判缓;6.北京董某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刑事辩护案,轻判;7.潘某贩卖毒品案(轻判);8.李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不起诉案;9.余某等12人盗割电缆案,轻判;10.但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11.马某电信诈骗案;12.彭某因传销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房屋买卖纠纷13.崔某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14.成功代理王某与赵某绿化隔离带拆迁安置房屋买卖纠纷案;15.刘某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案;16.冷某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案;法律顾问17.曾担任北京极客通游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毕普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法律顾问;非诉业务18.为北京XX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主办天津宝坻桑梓基金会大型书画拍卖会出具法律意见书;19.成功调解潢川县王女士与某大型房地产开发公司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全额退还购房款一案。20.热心公益:为北京市西城区马甸社区、六铺炕煤炭社区居民提供有关交通事故、遗产继承专题讲座、咨询;参加北京市西城区人定湖公园“六五普法”大型公益法律咨询活动;参加信阳市司法局举办的各种普法宣传活动。
    咨询律师
  • 固始县学校侵权律师-熊大明律师
    河南国银(信阳)律师事务所 信阳市浉河区行政路6号浉河区人民政府对面
    5.0

    来自63人评价

    帮助人数:9999+
    #律师标签:办过大案,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186-3767-0121
    更多> #律师简介:熊大明律师,河南国银(信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电话、微信号:18637670121。长期以来一直从事法律服务相关工作,对刑事案件、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合同、劳动工伤等案件有自己独到的见解和经验。办案过程中一直坚持“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的原则,始终将当事人的利益放在首位,心怀正义、据理力争。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赢得了当事人的良好口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争取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年轻有为,富有正义。让当事人满意,是其作为律师的一贯价值导向,是青年律师的杰出代表!
    咨询律师
其他人都在看:
信阳律师 固始县律师 固始县学校侵权律师
  • 幼儿园对幼儿伤害事件的责任划分关键在于是否尽责。若无法提供充分管理证据,幼儿园需负责;教师如有蓄意或疏忽行为,家长可追责。反之,若已充分履行职责,幼儿园无需承担责任。 #损害赔偿 1110次阅读
  • 监护人对无民事或限制行为能力者的伤害事故需担责,但监护人尽力履行职责可减轻责任。教育机构如幼儿园、学校在管理学生期间致其伤害需赔偿,除非能证明已尽责。赔付责任比额由法院依据案情和过错判定,缺乏明确规定。 #损害赔偿 1212次阅读
  • 托幼园所对幼儿遭受直接暴力侵害负有举证责任。如未尽责致健康受损,园所需赔偿;若能证明已尽力管理教育,则无需负责,侵权行为的责任由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承担。 #损害赔偿 1010次阅读
  • 学校通常仅在尽责管理后免于侵权责任。学校需提供确凿证据证明履行职责,否则可能面临法律责任。若学生权益受损,学校无有效证据且不愿负责,学生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损害赔偿 1393次阅读
  • 在学生在校期间,父母通常是法定监护人。尽管部分家长认为学校承担部分监护责任,但依据教育法规,学校的主要职责是教育、管理和保护学生权益,并非法定监护人。 #损害赔偿 1400次阅读
  • 教师擅自没收学生手机不一定违法,但若私自带回家或设定归还期,可能触法。若超期未归还,且不顾所有权人意愿,教师可能侵犯财产所有权和处分权,构成违法。 #损害赔偿 1224次阅读
  • "双减"政策下,各机构不得擅自开设托管项目,同时禁止未通过教师资格认证或聘用在职中小学教师的课外辅导机构进行学科知识培训。幼小衔接准备工作应从幼儿入园起开始,而不仅限于小学入学前一年或半年。 #损害赔偿 1461次阅读
  • 律师信息完善
    108项真实律师信息,助力律师筛选
  • 亲办案例丰富
    律师亲办案例一键查询,放心靠谱
  • 平台服务数据齐全
    服务信息数据化呈现,律师服务一目了然
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