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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德县强奸辩护律师-刘生高律师
    安徽兴才律师事务所 安徽省广德市桃州镇桃州南路133号茗桂大厦8楼(财政局东面)
    4.9
    帮助人数:86
    138-5638-6592
    更多> #律师简介:刘生高律师1987年安徽大学中文专业毕业,2012在安徽大学进修法学专业并取得本科学历,并自1994年从事法律工作。至今20多年,有着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2018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证,擅长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等维权类案件代理业务,熟知民商事及经济纠纷案件的处理,近年对行政,刑事案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成功为2019年度广德市特大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采矿罪等重大案件当事人辩护,获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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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德县强奸辩护律师-徐克有律师
    安徽锦宣律师事务所 安徽宣城市宣州区亚夏汽车城北面格林豪泰酒店4楼
    5.0
    帮助人数:130
    #律师标签:有团队,办过大案,丰富的专业经验
    139-5656-9810
    更多> #律师简介:徐克有律师,曾从事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民事检察工作20余年,经办刑事犯罪、民事抗诉案件上千件。现为专职律师、合伙人。重托所系,义不容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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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德县强奸辩护律师-叶书林律师
    安徽地益律师事务所 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青龙东路华贝城市广场2幢9层
    5.0

    来自11人评价

    帮助人数:50
    #律师标签: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专利代理经历
    138-6533-0051
    更多> #律师简介:擅长公司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纠纷、侵权纠纷及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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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德县强奸辩护律师-李芳律师
    安徽三津律师事务所 安徽省宁国市宁国大道宁国市人民法院对面
    5.0

    来自58人评价

    帮助人数:2836
    #律师标签:有团队,办过大案,会外语,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139-5656-4200
    更多> #律师简介:李芳律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2008年通过司法考试,2010年执业。擅长合同纠纷、公司经营、侵权案件(包括交通事故、工伤)、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非诉业务等。执业以来先后处理建设工程纠纷,强迫交易罪、诈骗罪等常规刑事案件,劳动工伤等案件。执业理念:始终把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放在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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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男子因嫖娼被捕,将受行政拘留(十日至十五日)并罚款(不超过五千)的处罚。情节轻微者,拘留五日或罚款五百。与未满十四岁女性发生关系,不论是否自愿,均构成强奸罪。明知有严重性病仍嫖娼者,触犯传播性病罪。 #刑事辩护 1203次阅读
  • 犯罪分子若采用威胁、恫吓等手段对受害女性进行精神强制,或利用迷信恐吓、欺诈,甚至利用教育和权力等关系对其进行压迫,使其被迫屈从无法反抗,即构成强迫手段。 #刑事辩护 1175次阅读
  • 普遍看法认为,合法婚姻中的性行为义务并非单向,即使丈夫侵犯妻子性自主权,未构成刑事犯罪。我国法律实践中,一般不将丈夫强迫妻子性行为定性为强奸罪,强调夫妻双方的同意和自愿原则。丈夫在无妻子同意情况下强行发生性行为,依据现行法规不构成强奸罪。 #刑事辩护 897次阅读
  • 强奸幼童罪指非法侵害幼童权益的严重犯罪,按情节轻重分为两类:初次犯罪者可能被判五年内有期徒刑;情节恶劣如多次犯罪、造成伤害或恶劣手段者,将面临五年以上至无期徒刑的严厉刑罚。 #刑事辩护 848次阅读
  • 在中国法律体系下,强奸罪是一项严重的犯罪行为,通常会受到严厉的法律制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即使涉嫌强奸罪,检察机关在全面审查案件后,若被告人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态度良好、无再犯风险,或者具有未成年人等法定从轻情节,可能会依法决定不起诉。这一决定体现了法律的审慎和人道主义考量,但并非轻易作出,而是基于案件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的综合评估。 #刑事辩护 859次阅读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的量刑标准如下:对成年女性使用暴力或威胁实施强奸,可判处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对未满十四岁未成年女性实施强奸,将从严处罚;情节特别恶劣的,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公共场合当众强奸或在多人共谋下实施强奸,同样面临严厉刑罚;对未满十岁儿童实施性侵或造成严重伤害,亦可判处重刑。导致受害者重伤、死亡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面临相应严厉刑罚。 #刑事辩护 864次阅读
  • 若强奸犯罪行为未予批准逮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人民检察院将做出不起诉的决定。被不起诉人如对此决定有异议,可在收到该决定书之日起七日内,向作出该决定的人民检察院进行申诉。人民检察院应对申诉案件进行复查,并依法做出决定,同时应将复查结果通知被不起诉人,并抄送公安机关。此乃被不起诉人所享有的合法权益,若其对不起诉决定持有异议,可通过申诉途径寻求法律救济。 #刑事辩护 1267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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