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其他使妇女不能抗拒、不敢抗拒的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犯罪主体、是年满十四周岁的男子;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并且具有强行奸淫的目的。
......1、有些幼女早熟,身材高大等特征以及本人谎报年龄,确实认为不像幼女,主动要求或在幼女的主动要求下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的。 2、有的妇女与人通奸,一旦翻脸,关系恶化,或者事情暴露后,怕丢面子,或者为推卸责任,嫁祸于人等情况把通奸说成是强奸的。
......1、轮奸的构成应以行为人有共同意思联络为主观必备要件。2、轮奸的构成应以二人以上实施奸淫行为为客观必备要件。女方不愿意的话强行发生性行为就是强奸,与有配偶者自愿发生性关系就是通奸。
......您好,具体咨询什么问题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和故意的竞合是什么意思 简单直白的说,就是在的过程中对方反抗,为了顺利实施而将人杀害。 《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罪】故意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妇女、奸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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