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的计算依据是什么
更新时间: 2021-04-20 16:34:00
律师语音内容:
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分别采用从价和从量两种计税方法。
(一)实行从价计税办法征税的应税消费品,计税依据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
(二)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税时,通常以每单位应税消费品的重量、容积或数量为计税依据。
法律依据:《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
第十条
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一)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
(二)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 (三)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 对前款所列第(三)项情形,应在办理注销登记前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版权声明:对语音解答及内容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