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语音解答 > 刑事辩护律师语音解答 > 刑事犯罪辩护律师语音解答 > 刑事案件是否公开审判

刑事案件是否公开审判

更新时间: 2021-04-08 09:33:05
00:00 36″

律师语音内容:

刑事案件实行公开审判制度,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和宣告判决都应当向社会公开。人民法院在开庭审判前,应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的时间和地点,以便群众参加旁听和新闻记者采访、报道审判的有关情况。在开庭审判时,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允许群众参加旁听和新闻记者采访、报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版权声明:对语音解答及内容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点赞+1 分享
相关律师语音解答
  • 27″

    刑事案件审判管辖是指什么

    李佳佳律师

    审判管辖,是指法院之间审判案件权限的划分。有法定管辖和裁定管辖之分。法定管辖指法律规定的管辖,分为地域管辖、级别管辖和专门管辖。裁定管辖指由法院裁定的管辖,包括指定管辖、移送管辖。

    展开
    收听量:612
  • 32″

    执行期限的规定有多久

    盛新银律师

    六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执行担保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


    展开
    收听量:845
  • 1′39″

    银行卡怎么改开户行

    盛新银律师

    如果是银行卡的开户行的话是更改不了的。开户行就是你办理银行卡的,银行的哪个支行或分行就是你的开户行。如果你需要更改开户行的话就只能重新到你想要的哪个开户行重新办理一张银行卡就可以了。

    根据我国《银行账户管理办法》,银行账户一般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

    一、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账户。企业的工资、资金等现金的支出,只能通过基本存款账户办理。

    一个企业只能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开户时必须要有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核发的开户许可证。

    二、一般存款账户

    该账户是企业在基本存款账户以外的银行借款转存,与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不在同一地点的附属非独立核算单位开立的账户。

    该账户可以办理转账结算和存入现金,但不能办理现金支取。

    三、临时存款账户。

    该账户是企业因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的账户。企业可以通过该账户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

    四、专用存款账户。

    该账户是企业对特定用途的资金,由存款人向工行出具相应证明即可开立的账户。

    展开
    收听量:914
相关法律知识更多
  • 工伤索赔赔偿项目有几种情况


    工伤索赔赔偿项目分三种情况。一是一般伤害未致残,有医疗费(凭单据结算)、停工留薪期工资(待遇不变)、护理费(依护理依赖定)、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按当地标准)。二是造成伤残,除上述项目,还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依伤残等级)、伤残津贴(部分等级职工享有)、部分等级解除劳动关系时的一次性补助。三是因工死亡,含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
  • 企业未买保险而职工死亡赔偿多少


    企业未为职工购买保险,职工死亡后企业需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项目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供养亲属抚恤金按职工本人工资一定比例发给亲属。

    ......
  • 下班被砍伤由谁赔偿


    下班被砍伤的赔偿主体依具体情况而定。若因工作原因,如履行职责与人产生矛盾遭报复,可能构成工伤,缴纳工伤保险的,由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规定赔偿;未缴纳的,用人单位担责。若与工作无关,砍人者为侵权人,承担民事赔偿,包括医疗费等。若构成犯罪,受害者可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单独民事诉讼索赔。

    ......
解答律师
侯玉平律师

侯玉平律师

浙江鑫目律师事务所

侯玉平律师,擅长刑事辩护、人身损害赔偿、劳动仲裁、婚姻继承、合同等传统业务,兰州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法律专业本科毕业。从事教师工作多年,1998年取得律师资格后执业,执业经历近二十年,办理各类案件数百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和技巧。曾任律师协会理事多年,多次被评为优秀律师,2011年入选司法部优秀律师人才库,2013年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法律援助优秀服务标兵,执业经验丰富,办案技巧娴熟,值得当事人信赖!

最新精选解答 最新视频解答
猜你喜欢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2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