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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临邑县名誉毁谤律师-任文波律师
    北京圣伟(德州)律师事务所 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城区齐晏大街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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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8-0686-8721
    更多> #律师简介:北京圣伟(德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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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临邑县名誉毁谤律师-刘鹏律师
    山东阳光桥律师事务所 德州市德城区湖滨中大道1181号
    5.0

    来自13人评价

    帮助人数:329
    156-2432-0898
    更多> #律师简介:刘鹏,山东阳光桥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现任德州律协企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兼秘书长、青年律师委员会委员,担任多家大中型企业法律顾问,擅长领域为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劳动争议、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涉外纠纷、医疗纠纷、知识产权、银行贷款类案件。长期担任法律援助中心以及市政府12345市民热线值班律师,驻德州市看守所值班律师,不仅为广大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代理了大量法律援助案件,还为羁押犯罪嫌疑人提供免费法律帮助。除了参加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协组织的各项专项会议,还积极参会各类法律专业研讨会、法律讲座、律师交流论坛,有效提升了处理各类案件的律师实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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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诽谤罪的主体为满足刑事责任条件的个人,非单位。构成诽谤需情节严重,散布虚假事实贬低他人名誉。情节轻微的属民事名誉侵权,即使内容属实但若法律禁止公开或涉及隐私,也可能侵权,真实度越高侵权越严重。单位不承担诽谤罪责,仅追究个人。 #损害赔偿 1251次阅读
  • 犯罪客体上,本罪侵犯人格尊严及名誉权,针对自然人。客观方面,要求捏造并散布虚构事实,情节严重;主体为一般成年人,具备责任能力。主观上,须为故意,明知虚构事实会贬损名誉并希望或放任其发生,以破坏他人名誉为目的。非故意或误传不构成诽谤罪。 #损害赔偿 1293次阅读
  • 犯罪侵犯人格尊严和名誉权,针对自然人。行为特征为捏造并散布虚构事实,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主体为一般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上须为故意,明知虚构事实可能导致名誉损害并希望或放任结果。非虚构事实或无恶意不构成此罪。 #损害赔偿 866次阅读
  • 侮辱犯罪,如"强制猥亵、侮辱罪",侵犯他人性自由权,针对18岁以上有责任能力的人。根据刑法第246条,公开侮辱或诽谤他人,情节严重可判3年以下徒刑等。受害需主动控告,但严重扰序或损害国家利益除外。网络侮辱,法院可要求公安协助取证。国家机关不在侮辱罪主体内。 #损害赔偿 1032次阅读
  • 我国刑法规定,侮辱罪行包括贬损他人人格尊严、破坏声誉,严重者可处三年以下徒刑。通常遵循“告诉才处理”原则,受害人主动起诉,但严重危害公共秩序或国家利益时,检察院可代诉。若受害人受胁迫无法起诉,亲人可代理。认定诽谤罪需考虑:捏造并广泛传播虚假事实,篡改并传播他人信息,明知虚假仍恶意传播。在互联网上的行为尤其关键,情节恶劣者按相关条款定罪。 #损害赔偿 1277次阅读
  • 诽谤罪可判三年以下徒刑,通常为亲告罪,但涉及重大情形除外。网络诽谤举证难时,法院可要求公安协助。法律旨在维护公允、权益和公共安全,共建和谐社会,要求公民尊法守规。 #损害赔偿 1213次阅读
  • 公然侮辱他人未触刑法者,轻则处五日拘留或五百元罚款;情节严重者,拘留五日至十日并罚款,构成侮辱罪可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包括拘役、管制和剥夺政治权利。 #损害赔偿 1437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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