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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里指的从轻是在法定刑的下限处刑这里指的减轻,是在法定刑的下一档次,如应判五年以上的,实判在五年以下处罚。 2、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管教。这里指的“必要的时候”,是指家中无人管教或者家长、其他监护人缺乏管教能力、或者群众、或者基层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强烈要求政府收容教养的时候,政府从社会保护的角度出发,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多次诈骗、盗窃这类侵犯财产的案件,不是以被抓时候的数额来认定犯罪数额的,而是对每次犯罪的数额进行累加,最后累加所得的数认定为犯罪数额。根据最高人民发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1元至30000元的处三年一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属于法定从轻的对象,所以可以适用缓刑,如果情节比较轻微的,可以单处罚金。同时法定监护人还必须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诈骗罪的刑事责任起点年龄为年满16周岁,如果犯罪时未成年的,依法应从轻、减轻处罚,具体量刑要看诈骗金额、手段等。处罚规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要是开车撞到狗逃逸算交通事故逃逸。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第70条中的“发生交通事故”,没有指人还是动物,就是说只要是出了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所以撞到小狗以后,狗主在,应该跟狗主协商,狗主不在,应向路边店铺留下自己的电话号码,方便与狗主人联系。也可以选择打110。这既是维护了狗主人的权力,从另一个角度讲,如果自己的车子有损伤,也维护了自己的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无证驾驶无牌照摩托车的处罚如下: 1、无证驾驶:罚款2021元、扣留机动车、拘留15日; 2、无牌上路:罚款200元、扣留机动车; 3、没有合格标志:罚款200元; 4、没有保险标志:罚款200元; 5、未随车携带行驶证:罚款200元,并暂扣车辆; 6、没有交强险:罚款240元(摩托车交强险费率的2倍)。扩展资料:<br />无证驾驶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形(有其中之一的均可认定为无证驾驶): (1)机动车驾驶人在未经过专门的驾驶员培训学校的驾驶技能训练与考试,进而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的,为无证驾驶。 (2)驾驶人驾驶的机动车车型超出驾驶证核定的准驾车型的范围的(可参考下面的“准驾车型及代号”表格进行对照),作无证驾驶处理(比如只持有C照的人开B照的车,或只持B照的人开A照的车等等)(3)驾驶人未随身携带与所驾车型相符的机动车驾驶证的,应视为无证驾驶(4)使用伪造、变造驾驶证或其他非法途径获取的驾驶证,或过期超过一年而被注销,或被暂扣、吊销或撤消的,均视为无证驾驶(5)驾驶人的年龄或健康状况不符合驾驶条件的(多指实际年龄超出所驾车型的最大年龄限制,如年龄不足按照非法获取机动车驾驶证处理,归类到(4)的情况)(6)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驾驶民用机动车的(有特殊许可证明的除外)(7)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在中国驾驶的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国政府法制网
(1)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同时构成故意损坏财物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2)故意破坏正在使用的公用电信设施尚未危害公共安全,或者故意毁坏尚未投入使用的公用电信设施,造成财物损失,构成犯罪的,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处罚。 (3)为练习开车、游乐等目的,偷开机动车辆造成车辆损坏的,按照故意损坏财物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4)实施盗窃犯罪,造成公私财物损毁的,以盗窃罪从重处罚;又构成其他犯罪的,择一重罪从重处罚;盗窃公私财物未构成盗窃罪,但因采用破坏性手段造成公私财物损毁数额较大的,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处罚。盗窃后,为掩盖盗窃罪行或者报复等,故意破坏公私财物构成犯罪的,应当以盗窃罪和构成的其他罪实行数罪并罚。 (5)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出于以大欺小、以强凌弱或者寻求精神刺激,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扰乱学校及其他公共场所秩序,情节严重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以上就是关于“故意毁坏财物罪如何定罪”的全部内容,谢谢阅读。
一、公司不签劳动合同的处理办法: 1、提出要求,要求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2、若单位不签订的,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二、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是否合法?首先,公司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当然是违法的。如果现在要补签劳动合同,是可以的。但是你要注意一个问题,劳动合同签订日期,这个很重要,你最好写你补签的时间,而不要写你刚到公司工作的时间。签订日期与劳动合同期限是两个问题,劳动合同期限可以往前写几个月都没有关系,如果不往前写也没关系。1、你的劳动关系可以用这些资料来证:劳动合同(是否补签都可以,只要有双方签字盖章)、考勤表、出入证、员工卡、工作证,工友证言等,也包括你提到的辞职报告,但这个比较难取得单位领导的签字,而且领导签字也比较麻烦,要证明他们的身份就很困难。你所谓的假合同反而是一份很关键的证据,这个可以证明劳动关系。2、试用期只能由双方约定,而不能由一方来说。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由视为没有试用期。即使是试用期,用人单位也应该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 3、加班工资你可以主张,但按照法律规定,你要举出证据证明有加班事实的存在。一般来说,值班记录、考勤记录、单位的工作安排表等是最有力的证据。除此之外,证人证言也可以,但效力较弱,被采信的可能性不大。
故意杀人致人死亡怎么判刑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情节严重的犯故意杀人罪犯故意杀人罪的,情节严重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如: (1)出于图财、奸淫、对正义行为进行报复、毁灭罪证、嫁祸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动机而杀人; (2)利用烈火焚烧、长期冻饿、逐渐肢解等极端残酷的手段杀人; (3)杀害特定对象如与之朝夕相处的亲人,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知名人士等,造成社会强烈震动、影响恶劣的杀人; (4)产生诸如多人死亡,导致被害人亲人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杀人等等。 2、情节较轻的犯故意杀人罪犯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刑。根据司法实践,主要包括:(1)防卫过当的故意杀人;(2)义愤杀人,即被害人恶贯满盈,其行为已达到让人难以忍受的程度而其私自处死,一般是父母对于不义的儿子实施这种行为;(3)激情杀人,即本无任何杀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将他人杀死,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其一,必须是因被害人严重过错而引起行为人的情绪强烈波动;其二,行为人在精神上受到强烈刺激,一时失去理智,丧失或减弱了自己的辨认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其三,必须是在激愤的精神状态下当场实施。(4)受嘱托杀人,即基于被害人的请求、自愿而帮助其自杀; (5)帮助他人自杀的杀人; (6)生母溺婴,即出于无力抚养、顾及脸面等不太恶劣的主观动机而将亲生婴儿杀死。(但如果是因为重男轻女的思想作怪,发现所生的是女儿而加以溺杀的,其主观动机极为卑劣,则不能以故意杀人罪的情节较轻情况论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的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须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应在上述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等都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是否意味着工伤职工只能自认倒霉自担损害了呢结论是不一定。如果是未进行工伤认定不是因为工伤职工或者死亡职工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而未进行工伤认定的,非因自身原因即不是因为自身主观上怠于申请,而是因为客观原因如法定期限内一直在住院治疗的缘故未申请等情形,工伤职工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仍有权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11条提起侵权赔偿诉讼,请求用人单位按照人身损害予以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没有完成犯罪的行为状态。犯罪未遂的行为人是未遂犯。 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的种类包括: ①犯罪分子自身方面的原因,如能力不足、主观认识错误②犯罪分子以外的原因。主要有:被害人的反抗第三者的出现自然力的破坏物质障碍,如撬不开门时间、地点的不利影响等。 例如甲某枪杀乙某,被乙某逃脱的。如果甲某击中乙某,能将乙某杀死,这种情形有既遂的可能,但因为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既遂,是能犯的未遂。类似情况如,投放致死量的毒药被识破而未遂的盗窃财物时因被发现而未遂的。 因此,故意杀人未遂仍按故意杀人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比照既遂从轻处罚,具体如何判决还要根据具体案情分析。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十三条 【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请假10天,公司推迟发工资10天违法。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部发1995226号)规定,工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支付,除不可抗力和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外,其它情形,不得延期支付工资。不过,用人单位延期10天支付违法行为显著轻微,投诉到劳动监察,也是责令改正。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部发1995226号四、《规定》第十八条所称“无故拖欠”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包括(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长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属无故拖欠。
1、必须清楚地知道和自己签约的单位究竟是哪个单位 签协议的时候要看清合同双方。通常劳动合同只会出现两方,一方为用人单位、另一方为劳动者,而上文中小杨签署的这份劳动合同却为三方合同,一方小杨、一方为电视台、另一方为某公司(最后与小杨实际发生劳动关系的公司)。从这份劳动合同的签约主体我们可以看出,某电视台在与小杨签订该份合同伊始,就从没有将小杨纳入电视台编制的打算。 2、不要轻信口头承诺 从法律上讲,用人单位对于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给出的承诺都应当要记载于劳动合同中,但是鉴于当前社会应届毕业生市场的供需关系,应届毕业生要求用人单位将所有口头承诺都在劳动合同列明是有些不现实的,但是毕业生们应该在签协议时问清自己最关心的问题。 3、明确违约责任 一般来说,应届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后,就会停止工作的寻找,但一旦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的话,对于应届毕业生来说,失去的不仅仅是这份工作,由于这时统一招聘的时机已经错过,失去了很多寻找其他优秀工作的机会,所以明确违约责任及金额对于应届毕业生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4、签订的劳动合同必须手持一份 劳动合同只有自己持有的时候才会对自己产生法律上的保障。其一是将来为自己主张权利时作为举证内容其二是防止合同内容被人篡改。
1、犯本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属于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如出于图财、奸淫、对正义行为进行报复、毁灭罪证、嫁祸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动机而杀人;利用烈火焚烧、长期冻饿、逐渐肢解等极端残酷的手段杀人;杀害特定对象如与之朝夕相处的亲人,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知名人士等,造成社会强烈震动、影响恶劣的杀人;产生诸如多人死亡,导致被害人亲人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杀人;民愤极大如犯罪人恶贯满盈,群众强烈要求处死的故意杀人;等等。 2、犯本罪,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司法实践,主要包括: (1)防卫过当的故意杀人; (2)义愤杀人,即被害人恶贯满盈,其行为已达到让人难以忍受的程度而其私自处死,一般是父母对于不义的儿子实施这种行为; (3)激情杀人,即本无任何杀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将他人杀死,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其一,必须是因被害人严重过错而引起行为人的情绪强烈波动;其二,行为人在精神上受到强烈刺激,一时失去理智,丧失或减弱了自己的辨认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其三,必须是在激愤的精神状态下当场实施。 (4)受嘱托杀人,即基于被害人的请求、自愿而帮助其自杀; (5)帮助他人自杀的杀人; (6)生母溺婴,即出于无力抚养、顾及脸面等不太恶劣的主观动机而将亲生婴儿杀死。如果是因为重男轻女的思想作怪,发现所生的是女儿而加以溺杀的,其主观动机极为卑劣,则不能以本罪的情节较轻情况论处。
1、犯本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属于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如出于图财、奸淫、对正义行为进行报复、毁灭罪证、嫁祸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动机而杀人;利用烈火焚烧、长期冻饿、逐渐肢解等极端残酷的手段杀人;杀害特定对象如与之朝夕相处的亲人,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知名人士等,造成社会强烈震动、影响恶劣的杀人;产生诸如多人死亡,导致被害人亲人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杀人;民愤极大如犯罪人恶贯满盈,群众强烈要求处死的故意杀人;等等。 2、犯本罪,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司法实践,主要包括: (1)防卫过当的故意杀人; (2)义愤杀人,即被害人恶贯满盈,其行为已达到让人难以忍受的程度而其私自处死,一般是父母对于不义的儿子实施这种行为; (3)激情杀人,即本无任何杀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将他人杀死,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其一,必须是因被害人严重过错而引起行为人的情绪强烈波动;其二,行为人在精神上受到强烈刺激,一时失去理智,丧失或减弱了自己的辨认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其三,必须是在激愤的精神状态下当场实施。 (4)受嘱托杀人,即基于被害人的请求、自愿而帮助其自杀; (5)帮助他人自杀的杀人; (6)生母溺婴,即出于无力抚养、顾及脸面等不太恶劣的主观动机而将亲生婴儿杀死。如果是因为重男轻女的思想作怪,发现所生的是女儿而加以溺杀的,其主观动机极为卑劣,则不能以本罪的情节较轻情况论处。
骂人算不算违法,不能一概而论。《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为了保护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利,对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利用互联网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利用互联网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构成民事侵权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在出版物中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分别以侮辱罪或者诽谤罪定罪处罚。因此,如果不是在公共场合公然用言语侮辱他人,且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则只是简单民事侵权。如果在公共场合,公然侮辱他人,造成严重后果,则是触犯了刑法规定的侮辱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 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1、犯本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属于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如: 出于图财、奸淫、对正义行为进行报复、毁灭罪证、嫁祸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动机而杀人 利用烈火焚烧、长期冻饿、逐渐肢解等极端残酷的手段杀人 杀害特定对象如与之朝夕相处的亲人,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知名人士等,造成社会强烈震动、影响恶劣的杀人 产生诸如多人死亡,导致被害人亲人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杀人 民愤极大如犯罪人恶贯满盈,群众强烈要求处死的故意杀人等等。 2、犯本罪,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司法实践,主要包括: (1)防卫过当的故意杀人 (2)义愤杀人,即被害人恶贯满盈,其行为已达到让人难以忍受的程度而其私自处死,一般是父母对于不义的儿子实施这种行为 (3)激情杀人,即本无任何杀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将他人杀死,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必须是因被害人严重过错而引起行为人的情绪强烈波动行为人在精神上受到强烈刺激,一时失去理智,丧失或减弱了自己的辨认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必须是在激愤的精神状态下当场实施 (4)受嘱托杀人,即基于被害人的请求、自愿而帮助其自杀 (5)帮助他人自杀的杀人 (6)生母溺婴,即出于无力抚养、顾及脸面等不太恶劣的主观动机而将亲生婴儿杀死。如果是因为重男轻女的思想作怪,发现所生的是女儿而加以溺杀的,其主观动机极为卑劣,则不能以本罪的情节较轻情况论处。
1、犯本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属于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如出于图财、奸淫、对正义行为进行报复、毁灭罪证、嫁祸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动机而杀人;利用烈火焚烧、长期冻饿、逐渐肢解等极端残酷的手段杀人;杀害特定对象如与之朝夕相处的亲人,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知名人士等,造成社会强烈震动、影响恶劣的杀人;产生诸如多人死亡,导致被害人亲人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杀人;民愤极大如犯罪人恶贯满盈,群众强烈要求处死的故意杀人;等等。 2、犯本罪,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司法实践,主要包括: (1)防卫过当的故意杀人; (2)义愤杀人,即被害人恶贯满盈,其行为已达到让人难以忍受的程度而其私自处死,一般是父母对于不义的儿子实施这种行为; (3)激情杀人,即本无任何杀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将他人杀死,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其一,必须是因被害人严重过错而引起行为人的情绪强烈波动;其二,行为人在精神上受到强烈刺激,一时失去理智,丧失或减弱了自己的辨认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其三,必须是在激愤的精神状态下当场实施。 (4)受嘱托杀人,即基于被害人的请求、自愿而帮助其自杀; (5)帮助他人自杀的杀人; (6)生母溺婴,即出于无力抚养、顾及脸面等不太恶劣的主观动机而将亲生婴儿杀死。如果是因为重男轻女的思想作怪,发现所生的是女儿而加以溺杀的,其主观动机极为卑劣,则不能以本罪的情节较轻情况论处。
法律上没有有破坏婚姻家庭罪。有重婚罪、破坏军婚罪重婚罪 有配偶而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这里说的“结婚”不仅指去婚姻登记机关隐瞒真相非法进行结婚登记,也包括那种虽未登记结婚,但彼此确以夫妻关系相对待而公开共同生活的事实婚。重婚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如果一方无配偶,确是由于已有配偶的一方隐瞒了事实真相,上当受骗与之结婚的,不应以重婚罪论处。重婚的动机是各种各样的,多数是基于喜新厌旧或封建传宗接代思想也有因遭受自然灾害,为生活所迫外流谋生而重婚的或者为了反抗包办强迫的婚姻或不堪在夫家受虐待而逃往外地又与他人结婚的。对于后两种情况,不宜以重婚罪论处。破坏军人婚姻罪 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行为。“现役军人”指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或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役的男女军人,不包括退伍军人、复员军人、转业军人和军内在编职工。“现役军人的配偶”指已与现役军人结婚的妻子或丈夫,不包括仅仅与现役军人有某种“婚约”关系的“未婚妻”或“未婚夫”。“同居”指公开地或秘密地共同生活。“明知”说明本罪只能由故意构成如果由于现役军人的配偶隐瞒事实真相,致使他人受骗而与之同居或结婚的,不构成本罪。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没有完成犯罪的行为状态。犯罪未遂的行为人是未遂犯。 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的种类包括: ①犯罪分子自身方面的原因,如能力不足、主观认识错误②犯罪分子以外的原因。主要有:被害人的反抗第三者的出现自然力的破坏物质障碍,如撬不开门时间、地点的不利影响等。 例如甲某枪杀乙某,被乙某逃脱的。如果甲某击中乙某,能将乙某杀死,这种情形有既遂的可能,但因为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既遂,是能犯的未遂。类似情况如,投放致死量的毒药被识破而未遂的盗窃财物时因被发现而未遂的。 因此,故意杀人未遂仍按故意杀人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比照既遂从轻处罚,具体如何判决还要根据具体案情分析。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十三条 【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很多劳动仲裁申请人都担心如果被申请人不出庭,那么劳动争议是不是就无法得到解决,其实这种担心是多余的。按时参加仲裁开庭活动既是当事人的权利,也是当事人的义务,当事人应当根据通知的开庭日期和开庭地点积极应诉,到庭参与庭审。被申请人在收到书面开庭通知后,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的,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仲裁庭可以缺席裁决。如果被申请人在开庭后未到庭,而且没有正当理由的,即视为被申请人主动放弃了仲裁庭调查、质证、辩论、发表最后意见等一系列的权利。仲裁庭可以对申请人进行调查、审查核实证据、听取意见,并审查被申请人提交过的书面材料后直接作出仲裁裁决,即缺席裁决。缺席裁决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会依法做出仲裁裁决,对发生效力的劳动仲裁裁决书,被申请人逾期不执行的,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律师建议无论是申请人还是被申请人,均应根据通知积极应诉,参与庭审,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没有完成犯罪的行为状态。犯罪未遂的行为人是未遂犯。 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的种类包括: ①犯罪分子自身方面的原因,如能力不足、主观认识错误②犯罪分子以外的原因。主要有:被害人的反抗第三者的出现自然力的破坏物质障碍,如撬不开门时间、地点的不利影响等。 例如甲某枪杀乙某,被乙某逃脱的。如果甲某击中乙某,能将乙某杀死,这种情形有既遂的可能,但因为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既遂,是能犯的未遂。类似情况如,投放致死量的毒药被识破而未遂的盗窃财物时因被发现而未遂的。 因此,故意杀人未遂仍按故意杀人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比照既遂从轻处罚,具体如何判决还要根据具体案情分析。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十三条 【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律图南充律师 4分钟前接洽了一条劳动纠纷领域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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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介绍 都说欠钱的是大爷这句话说的是真不错,最近我所李律师与刘律师接到了这样一个案子。王某与汪某系长期供货关系,2018年至2019年间,汪某在王某处采购电缆价值
查看全文 >>根据《票据法》第十七条第一款对于票据时效的规定,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二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
查看全文 >>在电子汇票盛行前,市场流通票据主要为纸票时,持票人的提前提示付款是常态,法院的判例中对于持票人的追索权均予以认可。在电子商业汇票逐步代替纸票后,在司法判例中持票人提前提
查看全文 >>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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