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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博源律师
河南·南阳
河南通天路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债权债务
王博源律师自大学毕业至今,长期专注于刑事辩护、婚姻家事纠纷、交通事故等人身损害纠纷、债务债务纠纷、合同纠纷等法律领域的研究,具有丰富法学素养,专业的办案经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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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档案
律所
河南通天路律师事务所
职位
合伙人
执业证号
14113201810026866
服务地区
河南
联系电话
18338380218
邮箱
381918688@qq.com
联系地址
河南省南阳市新华东路市中级人民法院斜对面3楼
律师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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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类型:
全部
债权债务(5)
交通事故(4)
刑事辩护(2)
合同事务(1)
办案法院:
全部
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4)
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3)
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2)
最高人民法院(1)
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法院(1)
发还重审
张XX、刘XX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代理方:
上诉人
结果:
发还重审
我的价值:
在一审判决不利的情况下,二审期间准备把握一审判决错误的问题,通过法律规定和事实理由充分说服法官,达到二审改判或者发还重审的目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维持原判
郝XX、陈XX融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结果:
维持原判
我的价值: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胜诉
燕XX与万XX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代理方:
原告
结果:
胜诉
我的价值:
一、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被告万XX归还原告燕XX借款本金900000元,并支付相应利息(利息以900000元为基数,按照月息2分,自2016年2月6日起计算至借款实际清偿为止,已经支付的利息280100元从中抵扣); 二、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被告万XX向原告支付2014年8月20日借款的利息(利息以500000元为基数,按照月息2分,自2015年7月16日计算至2016年8月19日止); 三、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获得改判
齐XX、张XX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代理方:
上诉人
结果:
获得改判
我的价值:
一、撤销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2018)豫1329民初3805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重审。
胜诉
姜XX与王XX、王XX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代理方:
原告
结果:
胜诉
我的价值:
民间借贷案件,要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发生、交付的证据,对于有担保人的存在,是何种担保方式、担保期限,需要律师准确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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