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咨询 > 找律师 > 甘肃律师 > 陇南律师 > 成县律师 > 成县名誉毁谤律师
  • 成县名誉毁谤律师-韩海东律师
    甘肃阶州律师事务所 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东江新区五号路市医院南门正对面
    5.0

    来自22人评价

    帮助人数:569
    #律师标签:有团队,办过大案,丰富的专业经验
    153-9319-3249
    更多> #律师简介:韩海东,法学学士,系甘肃阶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担任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陇南市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擅长刑事辩护、企业法律风险防控、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人事管理制度建立及商事诉讼和仲裁。2016年进入甘肃法音律师事务所(兰州)实习,2017年在四川万帆律师事务所(成都)入职为咨询律师,执业期间参与了涉黑涉恶、上市公司破产重组等重大案件的代理,并担任多家政府机关和企业的法律顾问。具有老中青科学搭配的刑事团队,分别由主任,高级合伙人,执业律师组成。在具体办案中分别负责辩护策略的制定板块,公检法机关的沟通交涉板块,案件证据材料分析,涉嫌罪名法律规定研判板块。
    咨询律师
其他人都在看:
陇南律师 成县律师 成县名誉毁谤律师
  • 诽谤罪的主体为满足刑事责任条件的个人,非单位。构成诽谤需情节严重,散布虚假事实贬低他人名誉。情节轻微的属民事名誉侵权,即使内容属实但若法律禁止公开或涉及隐私,也可能侵权,真实度越高侵权越严重。单位不承担诽谤罪责,仅追究个人。 #损害赔偿 1251次阅读
  • 犯罪客体上,本罪侵犯人格尊严及名誉权,针对自然人。客观方面,要求捏造并散布虚构事实,情节严重;主体为一般成年人,具备责任能力。主观上,须为故意,明知虚构事实会贬损名誉并希望或放任其发生,以破坏他人名誉为目的。非故意或误传不构成诽谤罪。 #损害赔偿 1293次阅读
  • 犯罪侵犯人格尊严和名誉权,针对自然人。行为特征为捏造并散布虚构事实,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主体为一般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上须为故意,明知虚构事实可能导致名誉损害并希望或放任结果。非虚构事实或无恶意不构成此罪。 #损害赔偿 866次阅读
  • 侮辱犯罪,如"强制猥亵、侮辱罪",侵犯他人性自由权,针对18岁以上有责任能力的人。根据刑法第246条,公开侮辱或诽谤他人,情节严重可判3年以下徒刑等。受害需主动控告,但严重扰序或损害国家利益除外。网络侮辱,法院可要求公安协助取证。国家机关不在侮辱罪主体内。 #损害赔偿 1032次阅读
  • 我国刑法规定,侮辱罪行包括贬损他人人格尊严、破坏声誉,严重者可处三年以下徒刑。通常遵循“告诉才处理”原则,受害人主动起诉,但严重危害公共秩序或国家利益时,检察院可代诉。若受害人受胁迫无法起诉,亲人可代理。认定诽谤罪需考虑:捏造并广泛传播虚假事实,篡改并传播他人信息,明知虚假仍恶意传播。在互联网上的行为尤其关键,情节恶劣者按相关条款定罪。 #损害赔偿 1277次阅读
  • 诽谤罪可判三年以下徒刑,通常为亲告罪,但涉及重大情形除外。网络诽谤举证难时,法院可要求公安协助。法律旨在维护公允、权益和公共安全,共建和谐社会,要求公民尊法守规。 #损害赔偿 1213次阅读
  • 公然侮辱他人未触刑法者,轻则处五日拘留或五百元罚款;情节严重者,拘留五日至十日并罚款,构成侮辱罪可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包括拘役、管制和剥夺政治权利。 #损害赔偿 1437次阅读
  • 律师信息完善
    108项真实律师信息,助力律师筛选
  • 亲办案例丰富
    律师亲办案例一键查询,放心靠谱
  • 平台服务数据齐全
    服务信息数据化呈现,律师服务一目了然
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