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诊的交通车费也没有赔付,保险公司没有全部理赔药费,其中一个受伤(不严重),两个学生在学校一言不合动了手?
[律师回复] 先明确责任:打人学生是直接侵权人,其监护人一般承担赔偿责任;受伤学生若也有过错,可相应减轻对方责任。学校是否担责,关键看是否尽到教育、管理职责:若孩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幼儿园、小学低年级),学校通常要自证已尽责;若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需证明学校未尽职责。学校若及时制止、通知、送医,通常不担责或责任较轻。
保险方面:学平险、校方责任险按合同赔付。保险公司未全赔的药费、必要就诊交通费,不代表责任方免赔;交通费需有正式票据且属合理必要。若属人身保险,保险金与侵权赔偿一般可分别主张,但同一费用是否重复受偿,要看险种和合同约定。
处理建议:1. 保存诊断证明、病历、医疗票据、交通票据、监控、老师证言、聊天记录、转账记录;2. 请学校组织与对方监护人调解,并要求学校出具事故说明;3. 协商不成,可起诉打人学生监护人;学校有过错的,一并主张相应或补充责任;4. 校方责任险由学校协助理赔,学平险可向保险公司申请。注意三年诉讼时效,调解无果也可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