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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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车辆事故处理流程:1.保护现场,救援伤者并报案;2.交管勘查,明确责任;3.定损评估,治疗伤者;4.提交证件,获取赔偿;5.超出保额部分由责任人承担,可协商或调解;6.无法解决可向法院起诉。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部门开展现场勘查。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须对案件现场进行勘查并记录在每一点细节,并经过严格的审定确保无误之后,要求涉案当事人或目击证人在现场绘图上签字确认。如因检验需求,我们有权扣押涉嫌肇事的机动车以及当事人的所有相关证件。

当保险公司拒绝汽车保险理赔时,他们通常会通过正式书面通知解释拒绝理由和依据,并附上相关证据,同时指导投保人如何选择仲裁或诉讼途径,以及对应的申请时限。一般来说,理赔处理会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但实际时间会根据法规和保险合同的特殊条款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