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利转贷案件里,即便本金拿不回,一般也可能认定存在获利。
高利转贷罪主要看转贷行为是否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即有没有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转贷给他人。
只要实施了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并高利转贷他人的行为,而且
违法所得数额较大,就构成此罪。这里的违法所得指的是转贷所得的利息差额,并非最终实际到手的盈利。
就算本金没收回,但在转贷期间,若获取了高于金融机构
贷款利率的利息,这部分利息差额就算获利。例如,套取信贷资金后以高于
银行贷款利率转贷给他人,在一段时间内收到了高于银行利息的部分,这部分就是违法所得。
即便后续本金要不回来,也不影响认定在转贷过程中存在获利。在司法实践中,这种情况仍可能被追究高利转贷罪的
刑事责任。
解决措施和建议:不要参与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进行高利转贷的行为。如果已经涉及,应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主动配合
司法机关调查,争取从轻处理。
案情回顾:小朱为谋取利益,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后,以高于银行贷款利率转贷给小胡。在转贷期间,小朱收取了高于银行利息的部分。然而后来,小胡
经营不善,无法偿还本金。小朱认为自己本金都没收回不算获利,不应被认定
犯罪,但司法机关却认为他构成高利转贷罪。
案情分析:1、高利转贷罪关注的是转贷行为本身是否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只要实施了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并高利转贷给他人的行为,且违法所得数额较大,就构成该罪。
2、违法所得指的是转贷所得的利息差额,并非最终实际拿到手的盈利。小朱在转贷期间已获取了高于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的利息,这部分利息差额就属于获利,即使本金未能收回,也不影响认定其在转贷过程中存在获利,司法实践中仍可能被追究高利转贷罪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