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提供假资料担保人不知情要担责吗,想了解如何证明担保人不知情借款人的假资料?
[律师回复] 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首先,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如果担保人确实不知道借款人提供虚假资料,且担保合同是在被欺诈的情况下签订的,担保人可以向法院主张撤销担保合同。但关键在于如何证明不知情这个事实。证明担保人不知情的常见方式包括:
1. 担保人与借款人之间的往来记录(如社交软件、短信等),能证明担保人对借款用途、借款人资信等情况确实不了解
2. 担保合同签订时的见证人证言
3. 担保人自身的认知能力证明(如文化程度、职业背景等)
4. 借款资料的专业性程度(如资料涉及专业财务数据,而担保人并无相关背景)建议您可以先收集以下证据:
- 保存与借款人所有的沟通记录
- 找出当时签订担保合同时的在场人员
- 整理自己不具备识别虚假资料能力的证明如果确实能证明担保时不知情,可以主张担保合同无效。但实际操作中举证难度较大,建议尽快咨询专业律师制定具体维权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