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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沁水县毒品辩护律师-车丽君律师
    山西弘毅律师事务所 山西省晋城市城区泽州路2551号城区司法局2楼
    5.0

    来自26人评价

    帮助人数:742
    #律师标签:有团队,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186-3560-5512
    更多> #律师简介:车丽君律师,2015年入职山西弘毅律师事务所,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学历。担任政府、企业法律顾问。擅长劳动法、民商事领域诉讼、刑事辩护业务以及非诉业务。“让法律成为一种信仰”,这是我的座右铭,我拥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逻辑思维严谨。办案过程中,能够准确地把握案件的症结,提出解决问题的最佳视角,善于打破传统思维,将调解与诉讼相结合,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刚正无畏的执业精神,成功处理了多起刑、民案件,使当事人的诉求得到满意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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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沁水县毒品辩护律师-原露敏律师
    山西君宜(阳城)律师事务所 阳城县美韵家园商铺二层(阳城县人民法院斜对面)
    5.0

    来自13人评价

    帮助人数:253
    #律师标签:有团队,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147-0356-2012
    更多> #律师简介:原露敏律师法律功底扎实,思维敏捷、工作严谨负责、精益求精、诚实守信,以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为原则,执业多年来,办理了大量民事、刑事、非诉等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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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沁水县毒品辩护律师-李云芳律师
    山西高斯通律师事务所 晋城市城区黄华街锦华商务大厦A座803
    5.0

    来自22人评价

    帮助人数:394
    #律师标签:有团队,办过大案,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130-3805-0158
    更多> #律师简介:李云芳律师,毕业于山西大学法律专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98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现为山西高斯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晋城市律师协会第三届律师代表大会代表。2014年被晋城市司法局评为2013年度优秀律师,2016年被晋城市司法局授予“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先进个人,2017年被聘为晋城市城区人民检察院案件评查员,聘期为2017年3月至2020年5月,2019年被晋城市司法局授予“村(居)法律顾问先进个人”,2021年被晋城市检察院聘请为“晋城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届检察听证员”,任期从2021年12月至2026年12月。多年来对法律潜心研究,理论功底扎实,并在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始终坚守着对法律的信仰,对工作认真负责,对当事人态度谦和,以理服人,愿意为弱者撑起一片法律的天空,愿意为正义伸张倾注自己的心力,尽自己所能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维护每个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业以来办理了大量的民事、刑事、婚姻、经济、合同、继承、房产、交通事故、劳动争议、行政诉讼等案件。李云芳律师在民事案件代理中观点清晰有力,在各类刑事案件辩护中具有自己的独到之处。经常在细节问题上找出对方的漏洞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了许多当事人和对方当事人的好评。曾受邀在晋城电视台法制节目做法律讲解嘉宾,被晋城市司法局评为优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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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之规定,任何形式的走私、贩卖、运输以及制造毒品的行为,不论涉案数量的多寡,均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该法律法规对上述问题作出了明确且具体的表述,足以表明运输毒品的这一行径属于刑事犯罪范畴,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运输毒品罪无疑是一种故意犯罪。 #刑事辩护 1203次阅读
  • 依照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明文规定,制造毒品罪的确涵盖了运输毒品的相关行为。这部法律条款清晰地阐释了,无论是在走私、贩卖还是运输、制造毒品环节中,无论涉案毒品数量的多寡,均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刑事制裁。因此,可以明确地说,运输毒品是构成制造毒品罪的一种犯罪行为。 #刑事辩护 1483次阅读
  • 在中国,滥用药物本身不直接构成贩卖毒品罪,但若行为涉及贩卖,则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7条,视贩卖毒品数量和案情严重程度,可能面临有期徒刑至死刑的刑罚,并没收财产。若滥用药物未涉贩卖,但导致其他如非法持有或买卖毒品罪,仍需承担刑事责任。是否构成贩卖毒品罪,需结合具体事实和证据判断。 #刑事辩护 1019次阅读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三条,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的行为构成犯罪,特别是针对未成年人时处罚更为严厉。若有人鼓励朋友参与贩毒,需具体分析其行为是否构成“引诱、教唆他人犯罪”。单纯的言论未必构成犯罪,关键在于是否有实质性的诱导、教唆行为。法律的适用需基于案件事实与证据的综合评估。 #刑事辩护 1340次阅读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7条,贩卖毒品罪的认定不以交易完成为条件,而是根据毒品数量和特定情节定罪量刑。现行法律未明确规定贩卖毒品罪的未遂形态,但若有人企图贩毒却未成功,可视作犯罪未遂。责任和后果需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及相关法律综合评定。如符合刑法对犯罪未遂的其他规定,可能面临相应处罚。 #刑事辩护 1254次阅读
  • 在中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行为均属重罪,不论数量大小都将受到刑事追究。若涉及的毒品数量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如使用暴力,犯罪者将面临至少十五年的有期徒刑,直至无期徒刑或死刑,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这些规定体现了对毒品犯罪的严厉打击态度。 #刑事辩护 1061次阅读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贩毒者将面临刑事责任和处罚。虽然该法条未明确提及对犯罪者家人财产的审查,但若家人财产与犯罪活动有关联,如用于资助犯罪或隐藏非法所得,司法机关可能会依法对其进行调查。此类调查需遵循法定程序,旨在查明犯罪事实和追回犯罪所得,而非随意侵犯家人财产。 #刑事辩护 1500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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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价值:张浩律师在接受本案委托后,在侦查阶段远赴山东省临沭县与公安承办人员沟通协调,积极与被害人斡旋,在法律框架内作好侦查阶段的工作。案件移送临沭县人民检察院后,张律师认真研读案卷材料,对全案有了深入全面的了解后,与承办检察官商讨案件具体细节和法律适用问题,出具了详细严谨的审查起诉阶段辩护意见书,检方采纳了意见书中观点,对本案做不起诉处理。 详细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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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代理方: 刑事附带民事被告人 结果: 获得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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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价值:未在监狱服刑关押期满释放 详细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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