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了解,每年春节送领导一万,连续三年,领导构成受?
[律师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如果领导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你送的财物,并为你谋取不正当利益,那么领导的行为可能构成受贿罪。你连续三年每年春节送领导一万,如果领导明知你的目的是为了谋求不正当利益而收受,那么领导的行为可能构成受贿罪。但是,如果领导没有利用职务便利为你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你送钱的行为是出于正常的人情往来,那么领导的行为不构成受贿罪。需要注意的是,行贿和受贿都是违法犯罪行为,不仅会损害国家利益,还会给自己带来法律风险。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