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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海丰县证据调查律师-梁军燕律师
    广东商盾(汕尾)律师事务所 汕尾市城区红海大道中洲商业大厦2号一楼
    5.0
    帮助人数:200
    #律师标签:有团队,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157-1197-7005
    更多> #律师简介:梁军燕律师,法学本科,执业至今承接处理过众多刑事、民商事、劳动及其他诉讼案件,尽心尽力为当事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当事人、公司合法权益。担任多家企业、村委(社区)的法律顾问,有丰富的企业法律事务和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工作经验。成功代理过多起刑事辩护、买卖合同纠纷案、劳动纠纷案、借款纠纷案、离婚案、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工伤等。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庭、交通事故、民间借贷、合同起草、审查、企业劳动法律风险防范,企业法律咨询,培训、出具法律意见书等业务。做事认真,工作严谨。联系方式:13729044182(同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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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当证据保全期限届满之后,如若案件尚处于审判阶段并需持续保障证据安全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法院递交延长保全期限的申请。然而如若未提出延长期限的请求并且保全期限已经过期的话,原先的保全措施将会自动失效。值得我们关注的是,证据保全期限的结束可能会对证据的有效性以及采纳性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因此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诉讼仲裁 1417次阅读
  • 所谓的证据保全的30天期限,是自决定采取实施证据保全措施的那一刻开始,连续且不间断地进行30个自然日的运算而得出的。此种设定主要是为了能确保相关证据在最佳的时间点上得到迅速且有效的固定和保护。举例来说,倘若我们在8月1号那一天才做出了证据保全方面的决策,那么截至日期就应当被确定为下个月的最后一天(即8月30日)。 #诉讼仲裁 950次阅读
  • 在涉及到行政事务的诉讼案件中,关于证据保全的期限通常设定为在案件审理完毕并公布判决结果以前。但是,倘若在保全过程中原有的证据对于案件的关键性质证或其法律处置上已失去了其实际意义,或者,如果为了坚持保全措施而不断延长,有可能给当事人的正当权益带来无法避免的伤害,那么便可以解除相应的证据保全措施。 #诉讼仲裁 1479次阅读
  • 证据保全若超出期限,通常视为违反法定程序,具有法律风险。在各类诉讼进程中,对证据保全时间予以明确规定为常态,若超越此期限,将会严重削弱证据法律效应,乃至无法获得司法采信。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在于,证据保全超期有可能引发对证据真实性和完整性的质疑,从而影响到案件的公平审判。 #诉讼仲裁 1323次阅读
  • 虽然并未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对证据保全的时效予以限制,然而从基本的原则角度出发,我们主张应当适时采取行动,确保相关证据具备高度的真实性与完整性。在实践操作中,当存在可能导致证据无法保留或将来难以获取的风险时,通常会提出证据保全申请。 #诉讼仲裁 876次阅读
  • 欠款纠纷诉讼流程为:先撰写起诉书,列清原告被告信息、诉讼请求等,准备借款合同等证据材料。提交至有管辖权法院并缴费。法院送达传票后开庭审理,当事人举证质证辩论。最后法院依事实和法律裁决,宣告胜诉方权益。 #诉讼仲裁 1465次阅读
  • 认定非法经营罪的证据标准包括:证明未经许可经营专营等受限物品,如经营许可、物品来源与交易记录;证明干扰市场经济秩序,如经营金额等的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证明主观故意犯罪,如口供、通讯记录。 #诉讼仲裁 842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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