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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车(以下统称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车辆购置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12月29日通过并公布,共十九条,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2000年10月22日国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 颁布单位:全国人大常委会

  • 文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9号

  • 颁布时间:2018-12-29

  • 实施时间:2019-07-01

  •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宪法法律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车(以下统称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车辆购置税。

第二条 本法所称购置,是指以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

第三条 车辆购置税实行一次性征收。购置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不再征收车辆购置税。

第四条 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百分之十。

第五条 车辆购置税的应纳税额按照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乘以税率计算。

第六条 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二)纳税人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关税完税价格加上关税和消费税;

(三)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应税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四)纳税人以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购置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第七条 纳税人申报的应税车辆计税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核定其应纳税额。

第八条 纳税人以外汇结算应税车辆价款的,按照申报纳税之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缴纳税款。

第九条 下列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

(一)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自用的车辆;

(二)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

(三)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

(四)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

(五)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可以规定减征或者其他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情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十条 车辆购置税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第十一条 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应当向车辆登记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购置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的应税车辆的,应当向纳税人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第十二条 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的当日。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第十三条 纳税人应当在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前,缴纳车辆购置税。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应当根据税务机关提供的应税车辆完税或者免税电子信息对纳税人申请登记的车辆信息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依法办理车辆注册登记。

第十四条 免税、减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不再属于免税、减税范围的,纳税人应当在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或者变更登记前缴纳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以免税、减税车辆初次办理纳税申报时确定的计税价格为基准,每满一年扣减百分之十。

第十五条 纳税人将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退回车辆生产企业或者销售企业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车辆购置税。退税额以已缴税款为基准,自缴纳税款之日至申请退税之日,每满一年扣减百分之十。

第十六条 税务机关和公安、商务、海关、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应当建立应税车辆信息共享和工作配合机制,及时交换应税车辆和纳税信息资料。

第十七条 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纳税人、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 本法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2000年10月22日国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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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婚前财产验资通常指婚前财产公证,办理该公证的费用一般在200元至500元之间,但不同地区的收费存在差异。 (2)婚前财产公证的收费标准由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制定方式包括按标的额比例收取或按件数收取等。 (3)若公证涉及房产等大额财产,可能按照财产价值的一定比例收取费用,该比例一般在0.1%到1%不等。 (4)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时,需准备身份证明、财产所有权证明、财产约定协议书等材料,由双方共同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格。 (5)公证机构受理申请后,会对财产协议的内容是否合法、财产权利证明是否真实有效等进行审查。 提醒: 婚前财产公证需双方自愿共同办理,涉及大额财产时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公证处确认具体收费标准及所需材料,避免办理时出现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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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了解公证费用标准。婚前财产公证费用通常在二百到五百元,不同地区收费有差异。若涉及房产等大额财产,可能按财产价值的百分之零点一到百分之一比例收费,具体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二)准备齐全办理材料。需携带双方身份证明、财产所有权证明、婚前财产协议书等材料,双方共同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表格。 (三)配合公证机构审查。公证机构受理申请后,会对财产协议内容、财产权利证明等进行核查,需配合提供相关补充材料或说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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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公证的费用一般在二百至五百元之间,各地会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收费标准,有的按件计费,有的按财产标的额比例收取。 涉及房产等大额财产时,公证费用可能按财产价值的百分之零点一到百分之一的比例计算。 办理需准备身份证明、财产所有权证明及相关协议书,双方共同到公证处提交申请并填写表格,公证机构受理后会审查协议内容与财产权利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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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婚前财产公证费用因地区和财产类型存在差异,办理需备齐材料并经公证处审查。 法律解析:婚前财产公证并非给感情设限,而是通过法律手段明确婚前财产边界,避免婚后纠纷。依据民法典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该约定需采用书面形式,公证可进一步强化其法律效力。费用方面,普通公证件通常每件200到500元,具体收费标准由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若涉及房产等大额财产,可能按财产价值的0.1%到1%比例收取费用。办理流程包括以下步骤:一是准备材料,需携带身份证明、财产所有权证明、书面财产协议等;二是提出申请,双方共同到公证处填写申请表格;三是审查环节,公证机构受理后会核查协议内容是否合法、财产权利证明是否真实有效等;四是出具公证书,审查通过后公证机构会出具相应公证书。如果对公证的具体费用、材料准备或协议内容有疑问,建议向当地公证处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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