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咨询 > 找律师 > 广东律师 > 清远律师 > 清城区律师 > 清城区公司上市律师
  • 清城区公司上市律师-陈萍律师
    陈萍律师 推荐
    广东优晟律师事务所 清远市静福路23号优信中心大厦
    5.0

    来自66人评价

    帮助人数:3038
    #律师标签:涉外代理经验,办过大案,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137-2696-4812
    更多> #律师简介:陈萍律师,现执业于广东优晟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江西南昌大学毕业,江西抚州人。自2002年取得司法考试资格从事律师工作十六年期间,就企业合同的起草,善于劳动争议、公司商事诉讼、借款担保纠纷等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并承办各种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交通事故、婚姻继承纠纷、侵权纠纷、工伤赔偿、劳动争议纠纷等民事案件及各类刑事案件,现担任几家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主要业务:刑事辩护、民商事经济纠纷、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及行政及再审案件代理;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承办非诉讼法律事务(律师见证、证据调查等)等。
    咨询律师
  • 清城区公司上市律师-曾昭明律师
    广东中肯律师事务所 清远市清城区宏辉大厦三楼
    5.0
    帮助人数:465
    138-2490-7177
    更多> #律师简介:曾昭明,男,1979年生,江西赣州人,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学位,2008年以411分优异的成绩通过司法考试。在2018年度获得优秀律师称号。曾律师具备扎实的法律功底、极强的逻辑思维能力及法律分析能力。服务过或正在服务的单位有深圳市冠美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佳宝特实业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城区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佛冈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连山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连州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连南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清新分公司、广东鸿富投资有限公司、怀集县鸿富矿业有限公司、肇庆宏业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等等擅长公司、并购、合同、劳动方面、交通事故、医疗、矿业服务等各方面的法律事务。办案心得:只有仔细分析案情,全面弄清案件的法律关系,办起案来才能得心应手。
    咨询律师
  • 清城区公司上市律师-王嘉伟律师
    广东融湾律师事务所 清远市清城区洲心街道朝南国际中心1806
    5.0
    帮助人数:110
    #律师标签:有团队,会外语,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159-1516-1881
    更多> #律师简介:王嘉伟律师,执业于广东融湾律师事务所,法学学士,中国法学会会员,致力于刑事辩护、民商事诉讼等领域,代理大量刑事、民商事案件,包括合同纠纷、公司纠纷、婚姻纠纷、民间借贷等,参与多项非诉讼法律服务,担任多家公司企业的法律顾问,一直秉承“以信而立”的服务宗旨,遵循诚实守信、勤勉敬业的服务原则,竭诚为当事人维护权益、规避风险提供法律支持。注重熏陶品行和职业道德修养,专业的教育背景、不同行业的历练经历,积淀了扎实的理论功底和实践经验,为委托人提供了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咨询律师
  • 清城区公司上市律师-陈立德律师
    广东朝纲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商务中心25层
    5.0

    来自30人评价

    帮助人数:562
    #律师标签:有团队,会外语,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159-1581-0549
    更多> #律师简介:西南大学硕士研究生,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律师,清远律协业培委副主任、刑事专委委员,阳山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业务涉及刑事辩护和民商事诉讼、包括公司事务、合同、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工伤、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合伙纠纷等多个民事领域。以专注、专业、尽责、勤勉、真诚理解的风格致力于为每一位顾客提供优质、高效,且负有人文情怀的法律服务。
    咨询律师
其他人都在看:
清远律师 清城区律师 清城区公司上市律师
  • 公司上市需满足多项条件:首先,必须是合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其次,运营历史需三年以上;再次,过去三年中主营业务、CEO及高层管理团队不得大幅变动,实际控制人不得变更;最后,还需满足其他相关条件。 #公司经营 1261次阅读
  • 上市公司增发股票需满足多项规定及条件。首先,前次发行股票需全部募足;其次,公司近三年及未来需持续盈利;同时,新股募集资金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最后,还需满足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附加条件。这些规定旨在保障市场公平、透明,维护投资者利益,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公司经营 1044次阅读
  • 我国法规明确了企业发行证券的合规性,上市公司和具股票公开转让资质的公众公司可发行含特殊条款的转债,如认股权或转换股票,以满足不同投资者需求。股东可发行含股票交换条款的债券以增强风险承受力。商业银行或金融机构可发行含减记条款的债券以保护债权人权益。 #公司经营 1476次阅读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上市公司可能因以下情况被强制退市:股东大会决议终止股票交易并停止交易所活动。公司发起全额或部分股票收购,导致总股本或股权分配变化,不再符合上市条件。股东大会决议转移股票交易至其他场所。公司因合并丧失独立法人地位并被注销。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公司。 #公司经营 1485次阅读
  • 企业上市前发现灰色收入将面临严重后果:可能触发更恶劣的违规行为,上市审核受阻,上市后可能遭工商重罚甚至吊销证书,银行账户资金风险大。债权人可申请财产查封。因此,必须立即停止并寻求专业咨询,与监管机构合作,提供合规资料,强化企业治理和内部管理,避免内幕交易,以确保上市进程顺利。 #公司经营 1156次阅读
  • 企业上市条件如下:1)必须是股份制企业;2)运营满三年,无高层变动,合法合规;3)注册资本真实,无资金抽逃;4)注册地公司规模至少3000万,公开发行股票占比超四分之一,股本总额不少于4亿,公开发行股票占比达10%以上。 #公司经营 1186次阅读
  • 主板企业上市需满足:1.依法设立并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2.近三年连续盈利,净利润累计超三千万元;3.近三年现金流净额累计超五千万元;4.近三年营收累计超三亿元;5.发行前股东权益不少于三千万元;6.主营业务、董监高及实控人近三年稳定;7.无重大违法记录。 #公司经营 1468次阅读
  • 律师信息完善
    108项真实律师信息,助力律师筛选
  • 亲办案例丰富
    律师亲办案例一键查询,放心靠谱
  • 平台服务数据齐全
    服务信息数据化呈现,律师服务一目了然
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