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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蔡甸区工程安全事故纠纷律师-湖北楚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湖北楚达律师事务所 武汉市江汉区泛海国际SOHO城1栋601室
    5.0

    来自93人评价

    帮助人数:1099
    #律师标签:会外语,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134-1951-0198
    更多> #律师简介:喻淑月律师执业于湖北楚达律师事务所,湖北楚达律师事务所是经湖北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一家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主要从事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企业或个人诉讼、非诉讼法律服务。律所目前设有金融法律事务部、建筑工程法律事务部、刑事法律事务部及非诉业务事务部四个部门,每个部门均由合伙人或资深律师作为负责人带领独立团队开展业务。律所聘请了资深的金融专家、著名的法学教授作为顾问智囊团以构建专业的法律服务平台,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我们秉承“千金一诺,高尚豁达”的理念,为多家大型企业提供包括公司治理、融资、争议解决等多方面的法律服务,律所在金融、建筑工程、刑事法律事务等领域累积了丰富的法律经验,与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大型建筑及房地产企业及证券公司建立了长期、稳健的合作关系。喻淑月律师理论功底深厚,在执业过程中办理了多起婚姻家庭纠纷、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纠纷、人身损害纠纷、交通事故、房产纠纷等,案件处理量大,实践操作经验丰富。在办案过程中,兢兢业业,以诚为本,细致严谨,所办案件大多达到了委托人的预期,是一位专业能力扎实,认真严谨的律师。【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房地产纠纷、遗产继承、劳动争议、债权债务、人身损害赔偿、合同纠纷、调解谈判、取保候审、刑事辩护、工商查询、公司法律服务等。【服务方式】1、提供法律咨询,专项法律建议和处理方案,担任公司法律顾问,参与项目谈判,起草、修改合同,出具法律意见书;2、文书代写,出具律师函;3、代理诉讼、仲裁及其他非诉讼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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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蔡甸区工程安全事故纠纷律师-马尚昱律师
    湖北九凯律师事务所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汉街国际总部A座503
    5.0

    来自53人评价

    帮助人数:1783
    #律师标签: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159-2759-5729
    更多> #律师简介:拥有7年执业经验,擅长领域:刑事辩护、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人身损害、婚姻家事、劳动争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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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蔡甸区工程安全事故纠纷律师-卢定涛律师
    湖北济琛律师事务所 武汉市
    5.0

    来自373人评价

    帮助人数:1130
    #律师标签: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有顾问单位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135-4517-7793
    更多> #律师简介:湖北济琛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法学功底扎实,拥有专业的法学知识,法律实务经验丰富。专业从事民商事法律领域,擅长办理买卖合同纠纷、婚姻家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等案件。自担任专职律师以来,用心办好当事人委托的每一个案件,获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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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全事故四不放过指: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2.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3.事故责任人和广大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4.事故没有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不放过。根据我国《安全生产法》规定,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建设工程纠纷 1465次阅读
  • 非生产安全事故是指由于不可抗力或不能预见的不规范操作所导致的事故,比如:由不能预见或者不能抗拒的自然灾害(包括洪水、泥石流、雷击、地震、雪崩、台风、海啸和龙卷风等)直接造成的事故。 #建设工程纠纷 1135次阅读
  • 施工出现事故导致他人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建设工程纠纷 1158次阅读
  • 工地死人了安全员是否有责任需要根据具体事实来进行判断。如果没有尽到安全监管义务,需要承担责任。《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建设工程纠纷 876次阅读
  • 通过以下认定:1、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了重大安全事故的,则构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2、如果上述单位虽然违反了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却没有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则按不构成犯罪处理,或对直接责任人员予以行政处罚,或按有关建筑合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建设工程纠纷 1248次阅读
  • 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1、建筑施工企业违反建筑法规定,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2、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设工程纠纷 859次阅读
  •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当前我国法律法规并未明确禁止建设工程领域的居间行为,居间合同原则上因属有效,居间费的收取也属合法。但建设工程的居间行为应限定在合法范围内,不得违反相关规定,否则存在合同无效的风险。 #建设工程纠纷 1203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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