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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连州市取保候审律师-欧晓梅律师
    广东慧光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清远连州市爱民路23号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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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标签:有团队,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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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多> #律师简介:女,广东清远人,2011年8月开始执业,广东慧光律师事务所主任。社会兼职情况:清远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清远市律师协会第五届常务理事、连州市妇联兼职副主席、清远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近年获得的主要奖励情况:清远市优秀律师;清远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先进个人。业务专长领域:政府、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婚姻继承、交通事故、合同等民商事诉讼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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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满足以下条件时可申请保释候审:可能被判处较轻刑罚;虽面临重刑但无社会危险性;因健康或特殊身份(如孕妇或哺乳期妇女)无社会危险性;羁押期满案件未结。申请需经法定代理人或辩护律师向公安机关提出,后者审查后可决定是否批准,并发放保释候审决定书。 #刑事辩护 858次阅读
  • 取保候审流程包括:首先,申请人(犯罪嫌疑人、被告或其代理律师)向县级以上公安、检察或法院提交书面申请,附带证明符合取保条件的材料。其次,办案机关审查申请,评估案件性质、申请人情况等,决定是否批准。若批准,申请人需按法律规定缴纳保证金或提供合格担保人。最后,公安机关执行取保候审,发放决定书并告知注意事项。 #刑事辩护 1449次阅读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侦查机关讯问犯罪嫌疑人时,须有两名以上侦查人员在场,且在看守所羁押期间的讯问应在所内进行。即使犯罪嫌疑人处于取保候审状态,侦查人员仍有必要进行提审,以确保法律程序的正确实施和犯罪嫌疑人权益的保护。因此,取保候审期间不提审犯罪嫌疑人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 #刑事辩护 1092次阅读
  •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之明确规定,被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未经司法机关同意前,是严禁擅自离开其所在城市或者乡村的。因此,在取保候审期间,当事人必须遵守这一规定,原则上不得离境外出。倘若确需离开当前所在的市、县,则必须事先取得司法机关的书面许可文件才可成行。 #刑事辩护 1454次阅读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明确规定,取保候审的申请可以由被控告者、被告本人或他们的合法代理、直系亲属提交。同时,被控告者、被告委托的辩护律师也具有向司法机关书面请求批准取保候审的权利。在收到申请并进行审查之后,如果司法机关认为申请符合取保候审的相关要求,便可依法作出准许取保候审的决定。 #刑事辩护 1403次阅读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之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在接到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之时起,须于三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若对此申请持反对意见,应及时通知申请人并详细阐述不予同意的原因。因此,针对提请逮捕但最终未予逮捕而改为取保候审的申请,各相关机构理应对其作出决策的期限设为三天之内。 #刑事辩护 1440次阅读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取保候审适用于可能被判处轻刑且不对社会安全构成威胁的犯罪嫌疑人。醉酒驾驶若未造成严重后果,且嫌疑人满足取保条件,理论上可申请取保。但若行为导致严重后果,则需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评估是否适用取保候审。取保决定需综合考虑案件情况与法律规定,非单一因素决定。 #刑事辩护 1176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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