佟新宝律师
辽宁·沈阳
辽宁法信律师事务所
合同事务
债权债务
婚姻家庭
一、核心基本信息佟新宝,辽宁法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18年正式执业,法学本科、法学学士学位,执业8年,服务沈阳沈河区域,累计办案超400件。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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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档案
律所
辽宁法信律师事务所
职位
主办律师
执业证号
121012018****7544
服务地区
辽宁、沈阳
联系电话
15566024367
邮箱
1355393945@qq.com
联系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南顺城路35号宏发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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佟新宝律师成功案例
共收录
16
件
【数据来自律师亲办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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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类型:
合同事务(9)
劳动工伤(2)
债权债务(2)
合同事务(1)
债权债务(1)
婚姻家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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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法院: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2)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1)
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1)
沈阳市东陵区人民法(1)
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1)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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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名买车引发车辆质押争议,借款12万元,二审改判认定质权善意取得,无需返还40余万
我的价值:
一审判决我方当事人需要返还价值四十余万元的质押车辆,一旦履行将导致12万元借款担保灭失。佟新宝律师二审介入,围绕善意取得全部法定构成要件,结合在先交易经历、视频确权行为、借名买车事实充分说理。二审法院全部采纳代理意见,成功推翻一审不利判决,认定当事人善意取得车辆质权,保住12万元借款对应的质押担保权益,避免重大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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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
成功代理定作合同纠纷案,助力委托人追回百万货款及利息
代理方:
原告
结果:
胜诉
我的价值:
本案典型意义:在定作合同纠纷中,律师通过精准把握合同条款、完善证据体系、优化诉讼策略,能够有效应对对方消极应诉的情况,帮助企业高效实现债权,维护合法权益。
详细案情>
胜诉
成功代理电线电缆买卖合同纠纷案,助当事人追回拖欠货款及违约金
代理方:
原告
结果:
胜诉
我的价值:
极力维护当事人的最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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佟新宝律师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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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识
打借条应避免的陷阱
具借条时的常见陷阱1、打借条时写错名字包括:(1)以绰号、昵称、小名等出具借据;(2)故意将名字写成别字,如将“张锋”写成“张峰”;(3)以与身份证姓名不同的曾用名出具借据;(4)以不易辨认的潦草字体签名。在上述情况下,一旦在诉讼中被告否认
2021-08-25
合同范本
机动车抵押合同
机动车抵押合同 甲方(抵押人): 身份证号: 地址: 乙方(抵押权人): 地址: 为担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向乙方借款 元债务(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履行。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甲方
2020-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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