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广宙律师,联系方式:13928787639,系广东鹏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从事法律工作近二十年,执业以来成功办理了上千起案件,先后担任过三十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在办理诉讼案件以及提供法律顾问服务过程中积累丰富的实务经验。曾担任大型建筑企业的法务经理,熟悉建设工程领域以及企业的法律顾问事务,也曾接受电视台以及法制报刊的邀请,为法制栏目提供法律意见。梁广宙律师具有丰富的律师执业经验及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同时善于理论联系实际,能熟练地运用诉讼技巧处理各类疑难案件问题。诚信、耐心是态度,专业、高效是水平,梁广宙律师一直本着诚信、耐心的态度,以专业、高效的水平完成当事人所托。梁广宙律师从来都把当事人的事情当成自己的事情来办,执业以来获得良好的口碑。
[案情简介]2007年12月23日,原告张与被告许、被告房地产经纪公司签订了一份《广州市二手房预约买卖合同及居间服务合同》,约定:原告作为卖方拟转让其位于某号房给被告许;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99万元,在合同签订时被告许向原告支付定金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