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价值:本案中,检察院的量刑建议为二年以下有期徒刑,辩护初步目标为一年有期徒刑,经过会见被告人,阅看案件材料,多次与法官进行沟通,最终达到9个月有期徒刑的效果。
我的价值:本案中,被告人虽驾驶三轮机动车,但其酒精含量已超过200mg/100ml,并且发生了事故,判处拘役实刑的可能性很大,辩护方向初定为争取缓刑,通过多次沟通,及提交相关辩护意见,法官综合考虑采纳了缓刑的量刑建议。
我的价值:本案的被告人系1995年出生刚刚大学毕业,本次醉驾酒精浓度并不高,也没有其他从重情节,适用缓刑的几率较大,但为了让其未来不受此次犯罪影响,本人初步辩护方向就是免刑,经过多次跟承办法官沟通,并引用了当时最新的安徽省关于审理醉酒驾驶案件的工作指引,成功为被告人争取到了免予刑事处罚,给了这位年轻人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