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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方: 原告
结果: 胜诉
我的价值:
分析案情,参与四川省医学会鉴定、司法鉴定、诉讼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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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方:无
结果:无
我的价值:
本人在接受代理之后,仔细分析案情,帮助当事人理清诉讼思路,向法庭充分阐述患方主张及事实和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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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方:原告
结果:胜诉
我的价值:
本人在该案中代理患方(原告)。该案之所以能够取得胜利,主要在于代理人在第一时间协助患者固定病历资料,使医方没有篡改、伪造病历的机会;其次在庭审中锁定涉案医务人员执业资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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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方:原告
结果:胜诉
我的价值:
给医疗纠纷案件中的患方提供医学、法律两方面专业指导和意见,为其维护合法权益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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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方:原告
结果:无
我的价值:
该案是由于医疗机构在给患者进行手术治疗后没有及时进行复查,在手术前也没有进行必要的肾功能检查和评估,出院时也没有告知原告进行复查等,以致患者误以为自己的肾结石已经治愈,延误病情诊断、治疗,最终导致患者一侧肾萎缩坏死不得已被切除的损害后果,因而医方对此承担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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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方:原告
结果:胜诉
我的价值:
虽然该案能够明确医方的过错,但对于其责任比例,仍然是难以确定。是否需要通过医疗过错等鉴定来明确该案的责任比例,以及该案是否具有鉴定基础是该案审理的焦点。在该案法庭质证前,本代理人仔细阅读医方提供的病历资料,发现涉案病历有大量的医疗文书存在不真实性,并且有几份依法应当有的关键病历资料在被告提供的病历中却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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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方:原告
结果:无
我的价值:
本代理人在该起交通事故发生之初就接受了受害方的委托,参与了该案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一开始就指导受害人如何搜集证据、如何维权。尤其在治疗的关键时期,通过指导受害人家属与医院、交警队、肇事司机、保险公司多方交涉,使肇事司机和保险公司在受害人治疗期间承担起垫付医药费的主要责任,使受害人能够得到及时治疗,并减轻其因医疗带来的经济负担。同时在诉讼过程中依法较好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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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方:原告
结果:无
我的价值:
在本案中本人作为患方的代理人,在接受委托后积极阅读案卷材料、分析案情,总结该案的重点和难点,参与诉讼和鉴定,在每一个环节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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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方:原告
结果:胜诉
我的价值:
在该案中代理患方(原告),是本案的直接承办人。该案之所以能够取得胜利,主要在于代理人在第一时间协助患者固定病历资料,使医方没有篡改、伪造病历的机会;其次在庭审中锁定涉案医务人员执业资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