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和我继母要离婚,两个人都快60了,想了解一下他们的夫妻共同财产是如何认定的?
[律师回复] 您好!《民法典》第1062条对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有明确规定。该条款适用于再婚夫妻。依照该法条,再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下所得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双方共有。包括: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