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加秘律师,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尤其擅长刑事辩护,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贷款诈骗、骗取贷款、传销、串通投标等经济金融犯罪案件,杀人、伤害、强奸、猥亵等人身犯罪案件,计算机网络犯罪案件,环境犯罪案件,毒品犯罪案件,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案件,刑事申诉案件以及刑事法律风险的防范和化解,有着丰富的办理经验。 宋加秘律师参与了许多刑事案件的辩护及重大疑难民商事案件的代理,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理论功底扎实,逻辑思路清晰,经手案件多取得良好的效果。执业理念:“忠于法律,忠于职守;公理之下,正义不朽”。
“卖淫”类犯罪的定罪与量刑一、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第三百五十八条【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组织
一、法律规定《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
一、非法经营烟草的法律规定及量刑标准《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刑法关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规定《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
串通投标罪罪名解析及立案标准一、罪名解析《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