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被告人
谢承祖律师的价值:根据《关于办理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相关规定,组织卖淫罪中,若嫌疑人非法获利人民币五万元以上,则属于《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此情况下,应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本案中,开发区检察院起诉书中列明被告人王某的非法获利为五万八千余元,按照律师辩护意见,应予扣除张某与秋某的犯罪收益,此情况下,被告人王某的犯罪收益远低于五万元,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在律师帮助下,即便嫌疑人不认罪认罚,其最终刑期最少减少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