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春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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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介:王春龙男辽宁京玉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党员,执业证号:12101200310327360。2002年通过国家首次司法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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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档案
律所
辽宁京玉律师事务所
职位
主办律师
执业证号
12101200310327360
服务地区
沈阳
联系电话
15142020568
邮箱
2007wclls@163.com
联系地址
沈阳市浑南区沈营大街38号锦园别墅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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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类型:
全部
刑事辩护(3)
合同事务(2)
交通事故(1)
办案法院:
全部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1)
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1)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1)
建平县人民法院(1)
获得改判
公诉机关诉被告抢劫罪,辩护人经法院开庭辩护,成功改变罪名,被告人获得轻判
代理方:
被告
结果:
获得改判
我的价值:
本案一审判决李某某抢劫罪,处有期徙刑十年,我接受委托后依法提出上诉,中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经大东区人民法院再次开庭审理,经庭审辩护,成功将公诉机关起诉的抢劫罪名打掉,最终法院判处被告有期徙刑一年零十个月获得轻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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