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深大律师,高胜诉率,享誉业内
周运柱长期大量办理离婚财产分割、离婚纠纷、房产买卖、房产继承(遗嘱继承)、房产分割、房产确权纠纷、公房动迁款分割,拆迁款分割、借贷 、建设工程款、买卖合同、经济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公司法律顾问、公司股东纠纷。
1、周运柱律师是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硕士研究生,亲自办理案件超过1300件以上(中国裁判文书网,官方权威数据),有超过15年法律服务的经验。
2、周律师是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以过硬的执业精神赢得海内外客户的高度认可,精通房地产动迁安置(含公房拆迁、国有土地私房、宅基地拆迁),九四方案确权,公房承租权纠纷,公房买卖纠纷,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动迁房买卖纠纷。?
3、周律师长期领导处理了大量金融纠纷包括某集团私募基金集资诈骗及非法集资受害维权案(涉及金额300亿左右)、某财团案、P2P担保案、上海某制衣厂拆迁职工安置清算项目(涉及2个亿)、离婚房产分割及子女抚养权、房产继承分割、疑难案件刑事辩护、特许经营合同加盟连锁纠纷案(全国大量代理),资深团队办案经验丰富,社会关系广泛。
4、周律师熟悉公司法律事务包括公司劳动案件,规章制度,股权转让、股权激励、公司日常管理、公司对外商业谈判和贸易案件、公司的规章制度制定、对外合同拟定、公司的合法经营、公司的其他方面法律服务。
5、周律师长期担任公益法律工作,维护公平,仗义维权,为弱者伸张正义,多次参加区法律援助,并多次接受电视台特邀嘉宾为知名栏目《老娘舅》节目的点评律师、接受《解放日报》、上海《新闻晨报》采访就社会民生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
6、曾与银行合作参与上海二手房产买卖贷款,与金融公司、担保公司、典当行合作从事不良资产催收及执行工作。
7、周律师绝对认真负责,勤勉尽责,提高效率,尽快解决问题,有大量的案件经过二审中级法院审理改判。
8、周律师大学英语六级,可以用英文为外籍客户提供法律服务,办理涉外的法律案件及经济纠纷。 周运柱律师曾经办理过涉及澳大利亚、美国、欧洲、日本等多国涉外经济纠纷。近些年周运柱律师为大量的美国加州客户办理大量的国内房产继承法律事务,为澳洲客户办理国内拆迁历史遗留案件。?
9、周律师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上海市律师协会会员。
10、周律师能用英文提供法律服务。Lawyer Zhou can provide legal services in English。
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如何认定?(公房/私房/无证房屋)周运柱律师回答:上海房屋征收建筑面积认定遵循合法凭证优先、无证分类处理规则,按公房、私房、无证建筑三类分别认定,直接影响“数砖头”补偿基数。一、公房(公有居住房屋)凭证优先:以租用公
上海房屋征收补偿的核心原则是什么?是“数砖头”还是“数人头”?周运柱律师回答:上海房屋征收补偿的核心原则是:以“数砖头”为主、“数人头”为辅,即“数砖头+套型保底+居住困难托底”,并非纯粹按人口补偿。一、核心原则:数砖头(对
胎儿在征收时尚未出生,能否作为安置人口?周运柱律师回答:上海公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胎儿原则上不计入安置人口;集体土地(宅基地)征收时,部分基地可按规定“预留份额”,待胎儿娩出为活体后再补发相应权益。一、公房/国有土地征收核心
承租人过世后,多个在册户籍人员协商不成,由谁代表签约?周运柱律师回答:承租人过世、在册户籍人员协商不成时,由公房出租人(物业/房管)按法定顺序指定新承租人,由新承租人代表签约;不服指定可复议或诉讼,但不影响征收推进。一、法律依据《上海市
在他处已享受过福利分房(如房改房、单位分配公房),还能被认定为同住人吗?周运柱律师回答:原则上:一旦在他处享受过福利分房、房改房、单位分配公房、动迁安置房等福利性住房,原则上一律不能再认定为同住人,属于“一票否决”。一、为什么享受过福利分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首付,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房子怎么分?周运柱律师回答:一、核心结论婚后一方父母出首付、登记在自己子女一人名下:房子一般判归登记方(出资方子女)所有父母首付部分: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不属于共同财产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首付,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房子怎么分?周运柱律师回答:一、核心结论婚后一方父母出首付、登记在自己子女一人名下:房子一般判归登记方(出资方子女)所有父母首付部分: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不属于共同财产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首付,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房子怎么分?周运柱律师回答:一、核心结论婚后一方父母出首付、登记在自己子女一人名下:房子一般判归登记方(出资方子女)所有父母首付部分: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不属于共同财产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
夫妻可以共同订立一份遗嘱吗?周运柱律师回答:夫妻可以共同订立一份遗嘱,这类遗嘱在司法实践中被称为夫妻共同遗嘱,虽《民法典》未对其作出单独的条文规定,但结合司法裁判规则和各地高院的指导意见,符合法定形式要件、体现夫妻共同真实意思表示的共同遗嘱
公证遗嘱是不是最有效力的?多份遗嘱并存时以哪份为准?周运柱律师回答:公证遗嘱并非具有最高效力,《民法典》实施后已取消其效力优先的规则,所有法定形式的遗嘱效力平等;多份遗嘱并存时,核心判定规则为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一份合法有效遗嘱为准,内容无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