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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内容:房产合同欺诈赔偿标准。根据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第一,商品房买卖合同定了以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房屋抵押给第三人。第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以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第九条,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第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第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第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民法典》第四百零四条 以动产抵押的,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经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
#合同纠纷收听量: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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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内容: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是什么?根据我国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94条的规定,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第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第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第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第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这就是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八条 当事人依据前条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纠纷收听量: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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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内容: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的效力,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由于分公司它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那么他对外签订的合同的效力如何呢?要分三种情况来进行讨论。第一如果分公司得到了总公司的授权,那么他对外签订的合同就是有效的。第二,分公司事前没有得到总公司的授权,对外签订了合同,但是事后得到了总公司的认可或者是追认。那么也是有效的。第三一种情况就是分公司事前没有得到总公司的授权,事后其合同也没有得到总公司的认可或者追认。那么这种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就是无效。合同,其法律责任由行为人承担。
#合同效力收听量: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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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内容:行纪合同的法律特征。根据我国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的相关规定,行纪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第一行纪合同主体的限定性,在我国行进合同的委托人可以是法人其他组织。但是行即人只能是经批准经营行纪业务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第二行纪合同的标的具有特定性,行纪合同属于提供劳务类的合同,行纪人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其所提供的劳务具有特定性。第三行尽人事,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也就是进行贸易活动。第四刑警人是为委托人的利益办理为委托事务。虽然刑警人是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进行交易,交易所产生的权利义务最终属于委托人。第五行纪合同是诺成合同,双务合同有偿合同和不要式合同。《民法典》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合同订立收听量: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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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内容: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合同效力。这个问题要分几个阶段来看。如果在签订合同之前,一方当事人死亡,那么这种情况合同还没有成立,也就并没有生效。第二种情况,就是合同成立生效了,但是还没有履行。一方当事人死亡,这种情况合同怎么办呢?合同是有效的,但是由于一方当事人死亡,合同应当终止履行,不再履行了,因为履行的主体已经死了,就是嗯第二种情况的第一种。第二种情况,第二种呢就是合同签订。那成立生效了,已经开始履行了,但是还没有履行完毕。这个时候一方当事人死亡怎么办呢?就看一方当事人死亡的这一方,当事人他有没有权利义务的承受人?如果有承受人,那么就承受这个合同的权利义务,继续履行该合同就行了。如果没有权利义务的承受人,那么合同也就终止履行,不再履行了。第二种情况呢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合同成立并生效以后,且合同已经履行完毕了,一方当事人死亡,那这种情况就更不受什么影响,实际上权利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合同已经履行完了,这个时候和一方当事人死亡,对合同没有什么影响,它是有效的,而且已已经履行完毕。
#合同效力收听量: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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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内容:根据我国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58条的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造成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第59条规定,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合同效力收听量: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