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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常永律师
/主任
天津
交通事故
公司经营
刑事辩护
李常永:四川大学法学硕士,律师,天津行通律师事务所业务主任。多年高校教师经历。天津市南开区“五一劳动奖章”先进个人。天津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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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2633-7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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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档案
律所
天津行通律师事务所
职位
主任
执业证号
11201201210709214
联系电话
18526337977
邮箱
375079300@qq.com
联系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金融街中心A座一层、三层行通律师事务所
律师案例
律师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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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类型:
全部
刑事辩护(13)
办案法院:
全部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5)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1)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1)
天津市静海县人民法院(1)
天津市蓟县人民法院(1)
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1)
少刑
合同诈骗、故意伤害
代理方:
被告
结果:
少刑
我的价值:
尽最大努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无罪释放
合同诈骗罪:王X涉嫌百万诈骗,一审被判12年,二审经律师辩护,最终获无罪判决
代理方:
被告
结果:
无罪释放
我的价值:
在行通,我们将为您提供最优秀的刑辩团队与最专业的法律辩护。同时,我们也会恪守法律人的良知与诚恳,时刻让您感受到行通律所的赤子之心。感谢我们的客户对行通律师事务所的支持与信任,面向未来,行通律所将继续秉承“行维权之道,通正义之门”的建所方针,以君子之诚尽心竭力服务于您。
少刑
被控千万虚开、逃税、职务侵占,经马兵团队有力辩护,最终认定被告人仅犯逃税罪一罪
代理方:
被告
结果:
少刑
我的价值:
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逃税罪、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本案一审判决沙某某犯上述四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8年。经过马兵律师辩护,二审法院仅认定沙某某犯逃税罪一罪,被告人沙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贪污无罪,受贿轻判
贪污受贿:成功将国家工作人员定性改为非国家工作人员的优秀案例,经马兵律师辩护,最终获无罪轻判
代理方:
被告
结果:
贪污无罪,受贿轻判
我的价值:
经过马兵律师辩护,将张某的犯罪主体变更为非国家工作人员;通过主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两起贪污犯罪事实没有证据支撑,法院均未予认定;受贿部分犯罪事实经过辩护,改变定性为认定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无罪释放
1800万玩忽职守案,终获无罪判决!
代理方:
被告
结果:
无罪释放
我的价值:
河北区人民检察院原指派一名公诉人办理该案件,开庭时将公诉人增加至三名,且新增的两名公诉人为全国十佳公诉人,三名公诉人均为河北区人民检察院的业务骨干,在此情况下,马兵主任仍然坚持无罪意见,以理据争,辩护意见全部被法院所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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