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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档案

李常永:四川大学法学硕士,律师,天津行通律师事务所业务主任。多年高校教师经历。天津市南开区“五一劳动奖章”先进个人。天津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天津外国语大学校外实践导师。天津市南开区中学法治副校长。《中国法律年鉴》评《“建-党百年”年度“优秀刑辩律师”》。
《中国大律师经典案例》专访《李常永:让无罪者免受制裁》,人民日报出版社出版。《中国力量:行业影响力人物访谈录》专访《李常永律师:常存信济世光净土》,光明日报出版社出版。《对话律师:中国优秀律师访谈录》专访《平民大状,法治情怀》,中国商务出版社出版。
李常永律师多次为天津市律师协会、天津工业大学、天津行通律师事务所、天津市南开区中学、网律学院等单位开展专题讲座,主讲刑事辩护。
李常永律师主攻复杂疑难刑事案件辩护,办理大量刑事案件,其中不乏公安部督办组织领导传销大案(湖南)、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生产销售假药大案(江苏)、公安部“猎狐行动”抓捕大案(广东)、公安部挂牌督办“扫黑除恶”案件,以及一系列无罪辩护成功案件。
无罪辩护案例举要:
杨某诈骗案: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批捕羁押近二年,一、二审均宣告无罪。
杜某受贿案:二审宣告无罪。
姜某故意伤害案:历经三年六次审理,二审宣告无罪。
刘某强奸案:批捕羁押一年,一、二审均宣告无罪。
周某故意伤害案:一、二审均宣告无罪。
武某敲诈勒索案:批捕羁押二年多,五次庭辩无罪,检察院撤诉并释放。
王某挪用资金案:涉案金额五千余万,批捕羁押近二年,无罪辩护,检察院撤诉、不起诉。
强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寻衅滋事案:批捕羁押将近一年,检方不起诉。
张某诈骗案: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批捕羁押一年,检方不起诉。
沈某骗取贷款案:涉嫌骗取贷款数百万,检方不起诉。
刑事撤案之无罪:延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案、李某销售假药案、郑某妨害公务案、李x强奸案、杜某诈骗案、胡某袭警案、石某伪造公司印章案等。
罪名不成立之无罪:刘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妨害作证罪”、“虚假诉讼罪”二罪名不成立;吴某恶势力犯罪集团案,“非法经营罪”罪名不成立;卢某恶势力犯罪集团案,“聚众斗殴罪(持械)”罪名不成立;孙某职务侵占、挪用资金案,“挪用资金罪”罪名不成立;李某非法经营、销售假-药案,“销售假-药罪”罪名不成立等。
无罪辩护定罪免罚:王某妨害公务(暴-力袭-警)案,二审改判免予刑事处罚;杨某妨害公务(暴-力袭-警)案,一审判决免予刑事处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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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金融街中心A座一层、三层行通律师事务所
  • 天津行通律师事务所
  • 全国大所
  • 主任
  • 11201201210709214 已经认证
  • 2009 年
  • 硕士
  • 上海大学
  • 法学
时间 颁奖机构/荣誉名称
2019-12-26 天津律师协会 颁发的 '天津市优秀刑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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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态 任职机构 职务
现任天津行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曾任上海大学刑法学硕士及河北工业大学法学系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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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5
  • 汉族
  • 为人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