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然律师,湖南岳阳人,2012年进入湖南岳州律师事务所工作,现任湖南岳州律师事务所(湖南省优秀律师事务所、岳阳市五强律师事务所之一)副监事长,岳阳市律师协会刑辩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岳阳市公安局法律顾问团成员,九三学社湖南省第九届委员会法律专门委员会委员,九三学社岳阳市法律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岳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特约城管监察员,岳阳楼区工商联执委会委员。 章浩然律师专注于刑事辩护和刑事法律风险防范,尤其在办理网络犯罪、著作权犯罪、开设赌场犯罪、经济领域犯罪、职务犯罪、涉黄类犯罪、涉黑涉恶犯罪等方面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和成功案例。执业以来,一直坚持“先做人,再做事,然后再做律师”的服务理念,竭力为当事人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很多家属都会有这个疑问:证据材料都在那,事实好像也清楚,请律师还能干嘛?是不是白花钱?尤其是经济犯罪,很多人觉得反正最后都要判,请律师没多大用。但其实经济诈骗案的辩护空间,远比普通刑事案件大得多。首先是定性辩护。同样的事实,定贷款诈骗还是骗
很多家属都有这个高频焦虑:家人之前受过治安处罚、行政处罚,现在又涉刑事案件,会不会把旧账一起算,直接加重判刑?首先明确结论:之前的行政处罚和现在的刑事案件,是两套法律体系下的两码事,不会直接加重量刑。行政处罚属于行政违法范畴,比如治安拘留、
很多家属一看到案卷里有证人指证,尤其是好几个证人说法一致,就觉得事实板上钉钉,没什么可辩的了。但证人证言是所有证据里主观性最强的一类,哪怕证人没有故意撒谎,也可能因为各种客观因素出现偏差,甚至和真实情况差很远。核心主要有四类影响因素。第一是
刑事案件中,公诉机关经常会拿出之前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比如治安处罚、市场监管处罚文书,用来证明被告人有违法劣迹,甚至直接用来证明本次犯罪事实。行政程序中的证据,到底能不能直接当刑事定案证据使用?直接说结论:行政机关依法收集的书证、物证可以作为
很多家属觉得,刑事庭审就是走个流程,律师念个辩护词,最后法院该怎么判还是怎么判。但实际上,庭审质证才是整个审判的核心环节,也是律师帮当事人争取权益最关键的战场。第一,质证是所有证据的“把关人”。所有证明有罪、罪重的证据,都要在法庭上出示,接
很多家属一上来就问:有没有什么大办法能帮家人轻判?总觉得得找到重大立功、颠覆性新证据才能管用。但在真实的刑辩实务里,真正能实实在在拉下刑期的,往往不是惊天动地的大反转,而是卷宗里一个容易被忽略的小细节。因为刑事案件的量刑,大多和数字、等级、
很多家属拿到鉴定报告,总觉得仪器测的、官方出的就是铁证,没什么好争的。尤其是血液酒精、DNA、毒品、伤情这类鉴定,往往默认“科学结果”板上钉钉。其实鉴定也是人做的,从取样到出结果,任何一环出问题,结论都可能站不住脚。就拿常见的酒驾血检来说,
很多家属找到我都特别焦虑:现在就只有我家人自己认了,没有别的证据,会不会就直接定罪了?答案非常明确:不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明确规定,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这是刑事诉讼的核心证据原则之一,本质上是
刑事办案中,各类“情况说明”十分常见:物证遗失出说明、程序瑕疵出说明、证人未出庭也出说明。很多家属觉得,盖了公安局公章就是官方定论,说什么就是什么;不少律师质证时要么全盘否定、要么直接忽略,其实都没抓住核心。事实上,情况说明本质是办案单位出
一旦家人涉及可能判死刑的重罪,很多家属第一反应就是天塌了,觉得事实清楚、数额巨大,肯定没救了,甚至连律师都不想请。但恰恰是死刑案件,对证据的要求是所有案件里最严苛的,抓住关键证据瑕疵,就有可能保住性命。为什么?因为死刑是剥夺生命的最高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