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价值:施某务工摔伤,经诊断施某右髋骨粉碎性骨折、头颅外伤、右臀部软组织挫伤。经司法中心鉴定施某的伤残评定为十(拾)级。住院治疗19天准备出院时范某以没钱为由拒绝为施某支付医疗费,本人参与协商范某仍然仅愿意支付3万元,后经过前期证据收集整理,诉讼后成功获得赔偿款13万余元。给贫困的家庭带去了些许慰藉。
我的价值:告知当事人需要准备哪些证据能够证明存在借款事实。成功要的全款5万以及相应的利息。
工作地点:云南-昆明
云南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