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价值:为被告辩护,维护其合法利益
我的价值:被告人赵X辩护人以其自愿认罪认罚、无前科犯罪、具有自首情节、愿意退赃等为由,提出对其从轻处罚
我的价值:被告李X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中国X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理赔款126115.91元
我的价值:成功为被告追回代偿款241950元
工作地点:重庆-巴南区
重庆巴南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