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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职位
主办律师
执业证号
31120000401350546X
服务地区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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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3520187392@qq.com
联系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北方金融大厦20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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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
被另一半起诉离婚,法院一定会判离吗?
代理方:
被告
结果:
胜诉
我的价值:
在离婚案件中,立案后法院应当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作出相应判决。本案中我方的委托人是离婚纠纷案件被诉方,我方认为夫妻感情并未破裂,对原告诉求不予认可,本案庭审前因原告临时提交诉讼请求变更申请,导致调解程序无法进行,依法开庭审理,庭审中原告并未有效提供证据,我方主张不予离婚。
达成和解
不幸福的婚姻不离还等什么呢?
代理方:
上诉人
结果:
达成和解
我的价值:
1、 在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的基础上运用法律的知识来做好预案。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在整理好旧证据的同时,指导当事人收集新的证据;整理收集己方的证据的同时,分析对方当事人可能使用的辩护策略,将准备做到最充分。 2、 利用对方的失误来弥补我方证据的不足以获得了较满意的结果。通过后期证据的收集,用当事人的亲口承认来提升证据的证明力。最终在取得证据优势的情况下,有了调解的底牌,使得在调解中取得了满意的结果。调解不一定代表妥协,而是另一种形式的较量。
胜诉
离婚纠纷,家暴是需要付出代价的
代理方:
上诉人
结果:
胜诉
我的价值:
本案系离婚纠纷,法律关系简单明确,但是被告存在家暴这样的恶劣行为。本案需考虑到几个主要问题。首先,被告可能不同意离婚,但此案存在家暴行为,法院支持离婚的可能性较大;其次,被告可能给不出让原告满意的补偿金。 鉴于以上考虑,为了顺利的离婚并取得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因此,在该案解决过程中,律师努力与对方沟通,积极协调,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案件进行了调解。之所以一次开庭就能取得离婚的结果,庭前的准备工作是至关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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