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价值:上诉人请求不予支付我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539100元的请求未得到支持。
我的价值:为原告拿回749800借款本金,另外利息按照银行贷款同期利率计算至清偿之日止。
我的价值:使原告成功获得50.95万元的代理费,并按此为基数计算逾期利息,直到清偿为止。
我的价值:为原告讨回了交通赔偿费用达174376元。
工作地点:湖南-长沙
湖南长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