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岁了还在上高中,父亲不给抚养费了能起诉吗?
[律师回复] 可以起诉。按照法律规定,父母承担子女的抚养费到该子女满十八周岁为止。满十八周岁后,即为成年人,父母没有义务再支付抚养费。
但是,如果成年子女不能独立生活的,父母应当承担抚养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三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已经失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中第12条规定,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虽然该具体意见已经失效,但其所述的三种情况,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中,还会参照执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