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卫平律师
广东·深圳
广东平威律师事务所
合同事务
知识产权
刑事辩护
预约、咨询委托,请加张卫平律师微信:13528464154(手机同号)。毕业于湖南农业大学经济法专业,法学学士,现为广东平威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创始合伙人。...
查看完整律师信息>
135-2846-4154
在线咨询
查看详情>
律师档案
律所
广东平威律师事务所
职位
主任
执业证号
14403201810023145
服务地区
广东
联系电话
13528464154
邮箱
63578368@qq.com
联系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9099号珠江广场D座407号
律师案例
律师文集
在线咨询
案例类型:
全部
合同事务(9)
债权债务(4)
知识产权(4)
刑事辩护(4)
劳动工伤(2)
公司经营(2)
房产纠纷(1)
办案法院:
全部
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0)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7)
惠州市惠阳市(区/县)人民法院(3)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2)
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
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1)
义乌市人民法院(1)
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1)
炎陵县人民法院(1)
邵东县人民法院(1)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1)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1)
遂溪县人民法院(1)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1)
深圳市XX公司与深圳市XX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代理方:
原告
深圳市XX公司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民事裁定书
代理方:
原告
中国XX公司与中国XX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代理方:
被告
深圳XX公司与郑X劳动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代理方:
被告
XX公司与朱X劳动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代理方:
被告
胜诉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代理方:
无
结果:
胜诉
我的价值:
本案系冬虫夏草买卖合同纠纷案,本案的难点在于没有其他证据,完全靠庭审发问让对方认可了交易金额。代理方向就为没有证据的情况向向对方发问获得准确的信息
胜诉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代理方:
上诉人
结果:
胜诉
我的价值:
本案一审法院认定我方败诉,因本案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待证事实,二审经过我方的据理力争,以全部旁证证明了待证事实,从而二审改判。
1
首页
>
找律师
>
广东律师
>
深圳律师
>
张卫平律师
>
律师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