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楚明律师,江西亘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从事公司法务工作多年,法律理论功底深厚,社会实践经验丰富,执业为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案情简介:1983年,高某与村委签订承包荒山协议,约定承包四至,期限至2016年1月,承包期限内一切附属物归高某所有。2005年12月,原国家林业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隶属于自然资源部)向A市B森林管理处作出《准予设立某国家森林公园的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