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智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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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业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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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4202015****7962 执业认证
  • 北京市京师(中山)律师事务所 | 主办律师
  • 合同事务,刑事辩护,公司经营
  • 广东中山

周智文律师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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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智文,北京市京师(中山)律师事务所律师,经济犯罪辩护部主任,京师(全国)刑事专业委员会理事,18年办案经验,亲办800案件,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硕士,专利代理人资格。擅长职务侵占、诈骗、帮信、走私、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经营、开设赌场、盗窃、组织卖淫、强奸、故意伤害、敲诈勒索等类型犯罪辩护。尽心,尽力,追求实效。
法院同意检察院撤诉案例:
1.【外企职务侵占案 撤回起诉、无罪释放、获国家赔偿】论证本案应定性职务侵占而非盗窃,涉案模具是废弃模具,价格鉴定结论依据市场价值对模具估价有误,宋某只有侵占5块模具的主观故意。经3次退查,3次开庭,法院采纳意见,认可宋某无罪。检察院以证据发生变化为由撤回起诉,法院裁定同意撤诉,等同于无罪判决。宋某获国家赔偿;
2.【强制猥亵 撤回起诉、无罪释放、获国家赔偿】论证强制猥亵案的关键录音证据存在多处威胁言语,不能作为定案依据。法院采纳,检察院撤回起诉,后作出不起诉决定,无罪释放,后获国家赔偿;
发回重审并改判案例:
3.【上市公司员工职务侵占 发回重审并改判】一审判决职务侵占罪。二审法院裁定发回重审。重审改变定性为挪用资金,并减轻1年刑罚;
检察院不起诉案例:
4.【投资理财诈骗 不起诉、获国家赔偿】某公司团伙以美女微信聊天谈感情为诱,欺骗男性投资“理财平台”,并操纵后台让客户亏钱。分析员工在犯罪团伙中的作用地位很轻,检察院决定不起诉,后获国家赔偿;
5.【合同诈骗 不起诉、不批捕】某企业主因收取供应商的货物后低价转卖,被控合同诈骗。经提交证据佐证其转卖行为的正当性,检察院决定不起诉;
6.【科技公司职务侵占 不起诉】被刑拘后积极退赔,获得公司谅解,后被取保候审。对职务侵占的金额提出异议,是否已经构罪存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
7.【赌球平台开设赌场 不起诉】论证李某只是协助亲友投资赌球平台的理财项目,没有参与赌球赌博项目,情节轻微可不认为是犯罪。检察院决定不起诉;
8.【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 不起诉】论证涉案猫池设备没有拨打电话功能,案卷中大量被电话诈骗的案件与其仅提供验证码的行为无关联性,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不起诉。
9.【拒不支付劳动报酬 不起诉】审查起诉阶段,申请证人作证,证实单位的实际经营者不是杨某,杨某涉事情节轻微。检察院决定不起诉;
10.【醉酒强奸 不起诉】在女方完全醉酒前,女事主存在主动行为,后虽醉酒状态发生关系,主观是否情愿存在争议,事后能赔偿获谅解,检察院以犯罪情节明显轻微不起诉;
11.【强奸同事 不起诉】分析双方是同事,有暧昧关系,案发时女方自愿到达宾馆,不排除女方当时自愿,为巨额索赔歪曲事实的可能性。
12.【盗窃 不起诉】盗窃电动车、手机案,检察院决定不起诉;
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受贿案例:
13.【职务侵占控诉 撤销不立案决定】小股东控诉大股东职务侵占案,公安不立案,后提起异议,上级机关撤销不立案决定;
14.【职务侵占 缓刑】商铺抵押担保形式达成退赔协议,后获缓刑;
15.【职务侵占 获减刑】多起职务侵占案,对金额提出异议获支持,
诈骗、帮信、掩隐案例:
16.【诈骗政府出口补贴 判3缓5】诈骗政府补贴金额特别巨大,从主观明知、配合地方完成指标、类案分析、作用地位(从犯)等多层次辩护,认定从犯,重刑轻判;
17.【骗取出口退税 大案】中山涉多家企业和多名个人的骗取出口退税案;
18.【合同诈骗 不批捕、无罪释放】通过折扣购车,融资后投资到返利平台,类似“云联惠”案,牵涉人员多,金额特别巨大,后平台卷款跑路。组织证据链论证其是一名受害者,没有非法占有(骗钱)的故意。检察院决定不批捕;
19.【天猫网店诈骗 不批捕、无罪释放】分析詹某只是天猫网店客户与设计制作者之间的中间介绍人,没有诈骗故意,组织证据佐证。检察院决定不批捕;
20.【购物诈骗 减刑】公司34人诈骗团伙案,假扮美女推销员获取男性信赖后,以帮忙冲业绩、生日送祝福骗取钱财。认定从犯地位,协助积极退赔,减轻判1年5个月;
21.【妇科医院诈骗案 减刑】30多人私人医院诈骗窝案,医托从正规大医院诱导病人到妇科医院,医生护士通过夸大虚构病情、虚假治疗等方式诈骗患者。论证其作用地位民于主任及医生,获减轻判2年6个月;
22.【电信诈骗 撤销案件、无罪释放】多起案例,从主观故意、证据问题分析佐证,检察院不批捕,后公安机关撤销案件;
23.【房产中介诈骗业主 不批捕】主观方面缺乏诈骗故意,只因银行放贷问题违约,属市场交易风险,检察院不批捕;
24.【校长诈骗】指控小学校长王某以代办学位为名诈骗几十名家长。法院认可起诉书的部分诈骗事实及金额不成立;
25.【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 不批捕】员工虽有发布赌博网站的广告帖子,但发布时并不知情,缺乏犯罪主观故意,参与诈骗金额难以认定,检察院不批捕;
票据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例:
26.【开发商票据诈骗 不予立案】房地产开发商拖欠建筑商工程款而虚开支票。提出开发商没有诈骗钱财的目的,不构成犯罪。公安局决定不予立案;
27.【变造汇票票据诈骗 不批捕】提出认定谢某变造汇票及诈骗的证据不足。检察院决定不批捕;
28.【灯企老板票据诈骗 不批捕】提出王某没有非法占有目的,开具支票属经营行为,没有兑付是经营回款问题导致。检察院决定不批捕;
29.【集资诈骗案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缓刑】中山特大集资诈骗案,全国各地受害人1400多人。检察院以集资诈骗罪指控,法院认可从犯地位,改判定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适用缓刑;
30.【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主犯轻判】**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吸金额特别巨大,主犯轻判3年6个月;
走私、非法经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串通投标、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生产假药、偷越边境案例:
31.【越南、香港走私普通货物 大案】蚂蚁搬家走私坚果,逃税金额可判无期,认定单位犯罪,主犯判15年;
32.【走私普通货物大案】大型货船海上走私红油案;
33.【走私珍贵动物制品】大飞从香港走私穿山甲制品案;
34.【非法经营网络删帖 不批捕】组织证据佐证某股东没有参与公司实际经营,不属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责任人员。检察院不批捕;
35.【非法经营香烟 不批捕】提出经营者从事卷烟批发,且部分卷烟是假的,售假不应按市场价值论,售假价值未达犯罪金额。检察院不批捕;
36.【非法经营***、二氧化碳、二氧化氮 不批捕】提出销售***、小剂量食品用二氧化碳并不属于犯罪,认定其销售二氧化氮的证据不足。检察院不批捕;
37.【非法经营、走私雪茄案】水客从港澳带货走私雪茄入境,后通过新媒体销往内地,现场缴获大量雪茄,主犯改从犯,获减刑轻判;
38.【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缓刑】会计人员被利用涉案,认可从犯、立功等意见。法院判缓刑;
39.【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缓刑】认可受老板指使,是从犯等意见,适用缓刑;
40.【某国企员工串通投标】;
41.【侵犯公民个人信息 判3缓3】出售微信账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积极退赔获谅解,退出违法所得,探讨经同意出售账号的违法性及违法所得应否扣减犯罪成本等问题;
42.【生产假药 不批捕】代工生产假药销往境外。提出本案并没有缴获假药,有罪供述是在受到威胁的情况下制作的,不能作为定案依据。检察院决定不批捕;
43.【偷越边境 不批捕】提出高某不明知办证行为违法性,没有犯罪主观故意。检察院决定不批捕。
开设赌场案例:
44.【***代理 开设赌场 不批捕】从主观及客观分析没有参与网络开赌场,检察院不批捕;
45.【开设赌场 缓刑】分析云某只是赌场荷手,并非赌场老板,只参与发牌抽水,所涉嫌情节较轻。法院判缓刑;
46.【开设赌场 缓刑】分析其经营的麻将馆只是偶有赌博行为,参赌人员是街坊邻里,情节较轻,被取保候审,法院判缓刑;
盗窃案例:
47.【盗窃楼盘 缓刑】自动投案后,经积极退赃获谅解,取保候审,后法院判缓刑;
48.【盗窃多起 不批捕】提出盗窃案虽有指纹在场,但没有其他证据佐证,属独证。检察院决定不批捕;
49.【盗窃汽车 部分指控不成立】提出同案人口供相互矛盾,其中3起共同盗窃车辆的指控事实不成立。法院采纳,获减刑;
知识产权犯罪案例:
50.【假冒注册商标 轻判10个月】
51.【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 轻判11个月】采纳其是从犯的轻判意见;
组织卖淫、介绍卖淫案例:
52.【澳门组织卖淫系列案】组织出境卖淫,微信定位招嫖,从组织卖淫罪改变定性为介绍卖淫,轻判1年8个月;
53.【组织卖淫 不批捕、无罪释放】检察院认可发廊经营者周某组织卖淫的证据不足,不批捕;
54.【休闲会所组织卖淫 不批捕、无罪释放】分析盘某只是休闲会所的普通服务员,情节轻微可不认为是犯罪。检察院认可不批捕;
强奸、强制猥亵案例:
55.【仙人跳强奸案 取保、撤案】网络媒体认识,主动跟随来到出租房,发生关系后即要价10-20万,有表哥到场助阵,经事前、事中、事后行为分析,存在仙人跳事实的可能,取保后公安机关撤销案件;
56.【年青男女朋友强奸案 判3缓5】从双方的男女朋友关系,事发时女友的醉酒程度、反抗行为、男友有停止行为,事后双方仍暧昧、男方表示会负责,案件是因双方打架引发 ,能赔偿获谅解等方面阐述分析,获缓刑;
57.【强奸 不批捕、无罪释放】李某被控强奸案,提出本案不能形成完整证据链闭环。检察院决定不批捕;
58.【强制猥亵 缓刑】分析吴某犯罪情节较轻,且年近75岁、病情危重等,可适用缓刑。法院认可判缓刑;
故意伤害、故意杀人、寻衅滋事、交通肇事、敲诈勒索、绑架、抢劫案例:
59.【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判三缓五】论证胡某只是参与者,并非主犯,没有伤害到受害者致命部位,协助赔偿获谅解。法院判三缓五,适用缓刑;
60.【故意杀人、强奸 免死、判14年】协助赔偿获谅解,提出本案属家庭激情犯罪,感情纠纷引发,梁某有自首。法院判决故意杀人罪13年,强奸罪2年,合并执行14年;
61.【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判4年】协助赔偿获谅解,对检察院指控陈某是主犯有异议,认为陈某应为从犯。法院采纳,减刑轻判4年;
62.【故意伤害重伤 缓刑】某上市公司员工张某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案。提出张某在履行职务中打架,被害人有过错,已赔偿谅解,公司也请求轻判。法院判缓刑;
63.【寻衅滋事 缓刑】分析双方属感情纠纷引发,认罪悔罪,获谅解。法院判缓刑;
64.【寻衅滋事 不批捕】提出本案属激情偶发事件,李某没有动手,不是指使者,情节轻微,获谅解等意见。检察院决定不批捕;
65.【交通肇事 缓刑】提出冼某有自首,积极救治,赔偿获谅解,可适用缓刑等意见。法院判缓刑;
66.【敲诈勒索 缓刑】提出罗某是从犯,认罪悔罪,主动赔偿已交罚金。法院判缓刑;
67.【抢劫案变更敲诈勒索罪】提出其行为未达到抢劫的犯罪要件及严重程度。法院判决敲诈勒索罪,轻判11个月;
68.【绑架、抢劫案判决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提出传销团伙拘禁及索取加盟费,不符合绑架、抢劫的犯罪特征。法院判决只成立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并轻判1年3个月。
运输毒品、贩卖毒品、枪支、弹药案例:
69.【运输75公斤冰毒 免死、大案】佛山当年有影响力的毒品大案,缴获冰毒75公斤,检察院指控胡某构成运输毒品主犯。法院采纳其只是从犯的意见,判处无期徒刑;
70.【贩卖毒品 不批捕】论证何某只有拿毒品的行为,没有贩毒的主观故意。检察院不批捕。
71.【非法制造、买卖枪支、弹药 判4年】中山特大网络制贩枪支案,起诉22人。认可其作用较小,是从犯,涉案枪支属气枪配件等意见。法院轻判4年。

民商事案例:
1.【改判、胜诉案例】股东合伙协议纠纷一审败诉,代理二审获改判胜诉;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多起,二审获改判;多起交通事故、责任事故致死案索赔到大额赔偿款;诉某上市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一二审胜诉;
2.【债权债务诉讼律师】网络金融平台、担保公司、典当行、保险公司等单位及个人典当纠纷、民间借贷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等案件诉讼律师;
3.【房地产法律事务】某楼盘建筑公司拖欠工程款纠纷一二审胜诉;开发商拖欠建筑公司工程款纠纷;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多起,获改判、调解;
4.【离婚及财产分割;分家析产】巨额财产离婚案,通过调取取证、详细举证及发表意见,法院认可男方出轨存在过错及存在转移巨额财产的事实,协助女方获得更多的夫妻分割财产;兄弟争夺家庭财产案。

企业法律顾问:
房地产开发商、制造业厂企、旅游开发公司、环保企业、外资公司等单位。

周智文律师
北京市京师(中山)律师事务所
合同事务 刑事辩护 公司经营
周智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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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智文律师案例

经验丰富
  • 合同事务 原告
    周智文律师的价值:经过上诉案件获得改判,为当事人争取到更大的退还款项约60万元。
  • 刑事辩护 被告
    周智文律师的价值:通过和当事人及其家属共同努力,准备并提交证据及法律意见,当事人取保候审,最终不起诉,即无罪
  • 合同事务 被告
    周智文律师的价值:代理上诉案件,因诉讼方案妥当,案件得到二审法院认可,判发回重审。经重审后改判胜诉,给当事人挽回较大经济损失
  • 刑事辩护 犯罪嫌疑人
    周智文律师的价值:周律师根据本案的证据及事实,多次与检察人员通过法律意见、补充意见及电话沟通,检察机关最终对甲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检察院不起诉,即甲无罪。
  • 刑事辩护 犯罪嫌疑人
    周智文律师的价值:通过组织证据证实了犯罪嫌疑人没有合同诈骗犯罪的主观故意,且通过积极退款达成和解,使当事人能在初期获得取保候审、不批捕的良好效果,后期检察院不起诉,当事人获得当然无罪的良好结果,且只关押了30天左右,辩护效果较理想。
  • 债权债务 被告
    周智文律师的价值:经律师调查核实,原告曾经营过贷款公司,确有10多宗起诉的民间借贷案件,另有资料反映原告私自放贷未起诉案件达数十宗。代理人整理了相关证据,向法院提交了证据及代理词,以详述原告长期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事实。被告骆某某也向相关部门反馈了原告的前述行为。经角遂,原告权衡利益得失后,遂与被告达成庭外和解,原告撤回本案起诉。
  • 刑事辩护 被告人
    周智文律师的价值:检察院起诉认为部分应可按实际销售价认定,但部分未鉴定价值的服装仍按吊牌价起诉,认定缴获服装的金额为1440393元。法院庭审,辩护人提出全部缴获的服装均应按实际销售价格为准,不应按吊牌价认定,被缴获服装因未销售出去应属犯罪未遂,另提出其是从犯等辩护意见。法院审理后,采纳了上述意见,最终认定缴获服装价值为373033 元,是犯罪未遂,甲是从犯,判处甲有期徒刑1年4个月。
  • 刑事辩护 被告人
    周智文律师的价值:检察院指控郑某诈骗领取某市外贸专项补贴47751718.71元,数额特别巨大(法定刑10年以上),论罪应当重判。但该案经辩护获得了缓刑的良好辩护效果。法院判处郑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此案通过为郑某做无罪辩护,达到了有罪轻判的辩护效果,此经验还是值得总结提炼,并用于日后实务办案。
  • 刑事辩护 被告人
    周智文律师的价值:法院认为“2018年1月至4月11日期间,该团伙诈骗金额共计人民币365123.04元”的指控证据不足。只认定2018年3月至4月11日期间以各种名义骗取的微信红包款共计人民币71249.63元,骗得“酒款”共计人民币122220.96元的事实。且认定莫某只是从犯,有坦白情节,并结合莫某积极退赃4833元等情节,对莫某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
  • 刑事辩护 被告人
    周智文律师的价值:周智文律师作为张某的辩护律师,提出对张某销售枪支零件57套、身子2套的指控有异议、张某是从犯等辩护意见。法院认定“套件”57套中有4套已退款、6套未发货,“身子”2条,其中1条已退款,并采纳张某是从犯、认罪态度好等辩护意见,并同意给予从轻处罚,判决张某犯非法买卖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周智文律师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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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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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中山
    专业,服务态度很好
  • 广东-中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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