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士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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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士新律师四川致高律师事务所律师、四川致高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专业委员会主任、成都市律协婚姻家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执业专长:婚姻家事,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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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致高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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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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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01201411186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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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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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士新律师文集
法律论文
离婚补充协议的相关法律问题
引言: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另行签订的《补偿协议》等补充约定若内容的不违反法律及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则补充约定有效,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离婚补充协议若没有明确的赠与意思表示不能理解为赠与,即使补充协议是单务协议即一方为
2021-04-15
法律常识
精神二级残疾的当事人签订的离婚协议是否有效?
案例:张健康(男)与王美丽(女)2016年登记结婚。2019年9月,双方因夫妻感情破裂,在民政部门登记离婚。离婚时,王美丽已经怀孕6个月,二人均认可王美丽孕育的是二人的孩子。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张健康应在离婚后3个月内一次性向王美丽支付2
2021-04-15
律师随笔
谨防在亲密关系中被PUA
近期,经手的几个案例有着明显的不良PUA特征,被PUA的对象有的深陷情感漩涡,有的损失巨额财物、人财两空。所以,今天我梳理了本人了解到的不良PUA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帮助更多人识别不良PUA,防范不良PUA。在百度百科搜索PUA定义是:全称“
2021-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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