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从福律师,蕉城区政协委员,现为福建福宁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宁德市律师协会律师执业权益保障委员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兼任福建电视台《律师在现场》维权律师,宁德市普法讲师团成员,宁德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蕉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委员,蕉城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宁德市蕉城区新阶联副会长,蕉城区寿宁商会副会长。
前言:本想投资品牌连锁便利店挣钱,但入股后,却发现该店即将被强制关闭,投资人能否要回投资款?基本案情:2022年8月16日,原告王某与被告杨某、杜某及案外人李某签订《入股协议》,入股被告现经营的某品牌连锁便利店。《入股协议》约定
男子在鱼塘垂钓,抽拉鱼竿时鱼竿触碰到鱼塘上方的高压线,不幸触电身亡,其近亲属将供电公司、鱼塘管理人诉至法院要求赔偿。近日,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案件,死者触电身亡的责任需要谁来承担?李某和其亲友相约来到王某的鱼塘准备钓鱼
基本案情“隔辈带娃”到底是一种情感上的需要,还是法律上应尽的义务?儿子儿媳闹离婚,老人向他们索要抚养两个孙女的费用,能否获得法院支持?近日,河南省武陟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带孙费”引发的纠纷。 2015年至2021年期间,原告朱某某、左
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劳动者可能会出现考核不合格甚至是不胜任工作的情况,那么用人单位以此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呢?基本案情2016年,张某入职甲公司担任研究员,双方订立了为期五年的劳动合同。张某入职之初,甲公司即向其送
前言与邻为善、邻里互助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美德,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生活领域的重要体现。本案适用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相关规定,严格审查行为与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坚守法律底线,不因有人受伤而扩大赔偿主体范围,明确自愿为小区购买游乐设施的
近年来,(外)祖父母起诉要求探视(外)孙子女的案件不断增多,突出反映了社会生活对保障“隔代探望权”的司法需求。民法典虽未对隔代探望权作出规定,但民法典第十条明确了处理民事纠纷的依据。按照我国风俗习惯,隔代近亲属探望(外)孙子女符合社会广泛认
三五好友小聚,难免会饮酒助兴,倘若共同饮酒后,有人在回家途中身亡同饮者是否需要担责? 基本案情2022年4月,李某某与何某某、张某某、耿某某在冠县某村饭店一同吃饭喝酒,李某某喝酒后独自开电动四轮车回家途中,翻到路边沟内,电动四轮车
【案情回顾】2019年2月6日,李某某(8岁)跟随其母亲及其他亲属在被告某儿童娱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儿童娱乐公司)经营的某商业广场二层室内儿童游乐场所内付费游乐,在由放置于经营场所内部场地上圆形蹦蹦床自上而下的过程中,不慎摔倒致使右胫腓骨骨
案情回顾:2017年1月5日,被告人刘某、钱某、李某、王某以梁某的丈夫屈某拖欠其4人工钱和找不到屈某为由,一起来到梁某租住的一套单元房内,要求梁某支付其4人的工钱。虽然梁某言明其与屈某已分居多年,正在等待法院的离婚判决书,且屈某是否欠刘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