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价值: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金额数十万元,经辩护,适用缓刑。
我的价值:假冒注册商标金额数百万元,逮捕后接受委托,积极辩护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后宣告缓刑。
我的价值:被告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经辩护,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缓刑一年五个月。
我的价值:被告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红酒,价值数十万元,经辩护,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我的价值:被告人系在校大学生,寻衅滋事致人轻微伤,经辩护,被告人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
我的价值:被告人组织卖淫数十人,经辩护,被从轻处罚。
我的价值:被告人假冒注册商标数十万元,经辩护,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轻刑。
我的价值:被告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金额过亿元,法院采纳辩护律师意见,对被告人从轻处罚。
我的价值:公诉机关以被告人强奸未遂提起公诉,法院采纳辩护人强奸中止的辩护意见,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个月。
我的价值:被告人系微商,出售医美用品,经鉴定分别属于药品、医疗器械,侦查机关以销售假药、非法经营两罪移送审查起诉,经辩护,公诉机关采纳不构成销售假药罪的辩护意见,仅以非法经营一罪提起公诉,最终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