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秋丽律师,中共党员,现执业于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自2007年以来一直致力于法律事务,执业领域涵盖民事案件代理、刑事辩护以及担任企业法律顾问、审查合同、起草协议、争议调解、出具法律意见等非诉讼法律业务,承办过多起婚姻家庭、遗产继承、交通事故、房产纠纷、合同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等各类民事案件及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盗窃、非法拘禁、信用卡诈骗、抢劫、聚众斗殴等刑事案件。具有严谨的逻辑思维能力和较高的法律职业素养,法学理论功底扎实、办案经验丰富,深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执业理念与感悟:律师不仅仅是职业,更是事业与责任,受君之托,忠君之事。办案宗旨:百分之一的希望,百分之百的努力
《民法典》已经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离婚冷静期”制度作为《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一大新增亮点,仍倍受热议和关注,那么什么是“离婚冷静期”呢?《民法典》第1077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
实践当中,会存在夫妻双方全款出资购房,将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情况,但在夫妻双方离婚时能否再就登记在孩子名下的财产进行离婚分割? 分歧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虽然房产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但这并不能完全证明房屋的真实产权人为双方子女,而应考
案情简要:2015年张先生与王女士协议离婚时约定,4岁的婚生子张小璇由其母亲王女士抚养,张先生每月支付抚养费2000元至张小璇年满18周岁止,期间所产生的的教育费、医疗费超过5万元的部分双方各承担一半。协议离婚后,张先生按约支付了1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