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价值:根据事实和法律来为当事人代理上诉,更好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我的价值: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被告人赵某是否有成立功情节。法院判决认为:“被告人赵某在归案后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系立功;其所收购野生动物已被公安机关放生。综上,对被告人赵某从轻处罚。被告人认罪、悔罪,对其适用监外刑对所在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本院依法对其适用缓刑。对被告人赵某辩护人提出的相关辩护意见,本院予以采信。”
我的价值:
工作地点:江苏-宿迁
江苏宿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