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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档案

刘晟律师
刘晟律师成功案例
共收录19
【数据来自律师亲办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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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代理方: 原告 结果: 胜诉
    我的价值: 针对被告提出的“诉讼时效已过”“合同已履行完毕”等抗辩,本人精准指出:原告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可证实诉讼时效多次中断,未超过法定期限;结合前期交易习惯及2021年供货、开票、抵扣等证据,足以证实被告欠付货款的事实,成功说服法院驳回被告全部抗辩意见。针对利息主张,结合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及LPR标准,合理论证利息计算依据,确保法院支持合理部分的利息诉求。  详细案情>
  • 代理方: 原告 结果: 胜诉
    我的价值: 协助委托人全面收集整理《道路交通事故证明》、两车医院住院病历、医疗费票据、司法鉴定意见书、交通费及住宿费票据、保险单等证据,精准核算各项损失数额,针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核心赔偿项目,结合当地赔偿标准及鉴定意见充分论证,虽部分项目数额因证据不足被法院调整,但成功锁定核心损失150506.23元,为索赔提供坚实证据支撑。案涉协议签订于二次手术前,未涵盖全部损失,且协议仅约束双方,不能对抗原告向保险公司主张权利,成功说服法院驳回被告二的免责抗辩。  详细案情>
  • 代理方: 原告 结果: 胜诉
    我的价值: 陈某某与朱某某均受蒋某某雇佣,共同为蒋某某提供大棚翻修劳务;陈某某仅代收报酬并转交分配,未从中获利,也未对朱某某实施指挥、监督行为,二者系工友关系而非雇佣关系,成功说服法院否定了原告主张的雇佣关系。水泥柱子系蒋某某提供,施工安排、现场监督均由蒋某某负责,陈某某与朱某某同为劳务提供者,对劳动条件的提供无任何责任;朱某某受伤系柱子断裂及自身安全注意不足所致,陈某某对事故发生无任何过错,根据“过错责任原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彻底夯实了委托人的免责基础。  详细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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