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价值:在接受了当事人的委托并且详细了解了案件过程,对于案件中的一些矛盾问题进行深入挖掘研究。涉案的产品数量与金额存在着前后矛盾的问题,案件证据不足,事实不清,全力捍卫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最终争取到不起诉,无罪释放。
我的价值:因为被告系在国外,其国籍也有所改变,所以对于被告的情况确认付出了巨大的工作。
我的价值:厦门市中院一审判决无期徒刑,二审接受委托后,通过阅卷、会见、分析案情,提交辩护意见二审为当事人争取改判,从无期徒刑改判有期徒刑15年;
我的价值:在本案中当事人年纪较大,借款时间较久,当时多数的金额采用的是现金交付,没有银行流水佐证。在认真听取了当事人陈述的案件过程,结合当事人所处的年龄层与交易习惯,收集相应的聊天记录,录音资料进行佐证,最终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