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炳玖律师,中共党员,广西田东县人,现执业于广西利业(南宁)律师事务所。曾任四川省甘孜县人社局办公室主任,现任中共广西利业(南宁)律师事务支部书记,是南宁市法律援助中心、青秀区律援助中心、西乡塘律援助中心派驻法援工作站的值班律师,是广西律师协会与南国早报联合组建”南国法援“值班律师,是八桂义工协会开展社区服务的义工律师。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工伤保险)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物业服务纠纷、人身损害(交通/侵权)纠纷、刑事辩护等方面的法律事务。
案情简介:原告欲购买一套家庭住房,于是通过xx同城网站找到被告发布的二手房出售信息,原告与被告通过微信和电话商谈具体购房事宜。经多次沟通,双方达成口头约定:被告将位于***两室两厅的住房出售给原告,房屋面积89.77㎡,总价50万元,原